支持同性恋的理由
同性恋只不过是一种可供选择的生活方式。同性恋者大多从两个方面阐明自己的态度:一种是从被动辩护的立场,强调社会和广大的异性恋人群误解了同性恋者,强调自己并不是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怪异、变态等等;另一种则从主动肯定的立场,强调自己除了性取向与异性恋不同之外,一切与常人无异,因此应当拥有同常人同等的权利。
一位同性恋者在问卷上写道:"我们并没有罪,不应该受歧视和处分。我们同样是血肉丰满、感情丰富的人,我们渴望得到理解和帮助。" "应承认这种现象,有公正看法,不应说是不道德,受人指责歧视,认为是流氓。"
有人将同性恋与异性恋的生活质量加以比较,得出前者质量较高的结论:"我认识一个30多岁的男人,精英意识很强。好像他谁都认识,而所有的人都对他趋之若骛。那天我见他手机一路响个不停,秀多人跟他约会,像众星捧月。在酒吧间里,他左右逢源,一会儿这坐坐,一会儿那坐坐。如果不是这种人,到了他这样的岁数,生活会很平淡,头发草草乱乱,每天上班下班,老婆孩子。而他在这个圈子里,由于老是处于求偶状态,处于求偶季节,生活质量很高。我倒真有点羡慕他,从来都不会淡漠,总是兴高采烈,高高兴兴。"这位同性恋者的说法使人想起福柯某次讲到异性恋男人不能容忍同性恋者的原因是出于妒忌,妒忌他们的生活方式。
有人更是从美感的角度来理解同性恋倾向,我隐地显露出古希腊的思维风格:"圣人说:食色性也。此处色的解释应是指人对美好事物的追求和性的民泄。这就同人人需要吃饭来维持生命一样的自然,此乃天性本能。美的孔雀,人见人爱;美的花,人见人喜。喜爱甚时,便想养在笼中,插于瓶里,随时欣赏。对于人,美丑是客观的存在,有美的女子,也有美的男子,无论同性异性,美丽的人皆喜欢。喜欢到极处,便是将人(或她)吸引过来,据为己有,让自己尽情尽意地去触摸拥抱,而只有靠性的发泄和满足,才能平息不宁的情绪。在人与人之间,如果能达到外貌的吸引,心灵的沟通,性活动的和谐这三者的统一,他们就会建立一种牢固的关系,是异性就是好夫妻或情人;如同性就是同性恋的关系。生活中往往难得各方面都配合协调,于是便有了破碎的家庭和露水情人。人都会留恋美好,厌恶欠缺。"
一位权利意识较强的同性恋者理直气壮地说:"人有爱的权利,即爱自己喜欢的人权利。爱的对象是异性就没有问题,是同性就不能公开,难道这公平吗?人有互相爱的权利,人有分房子、入党、提干、甚至竞选市长的权利,当然首先还是爱的权利。"
支持同性恋 的人其实很多啊,不仅是本身同性恋,呵呵,不是还有千千万万的同人女吗?哈哈哈,问同人女就行啦~保证一堆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