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出道,与黎明7年地下情无果,夺影后嫁冯德伦,她是谁?

舒淇,原名林立慧,1976年出生在台湾一个很普通的家庭。她的父亲是一个文职工作者,母亲则是家庭主妇,家里还有一个弟弟。

舒淇从小就是一个“问题少女”,不懂教育的父母经常岁舒淇不是打就是骂,所以她小时候特别的叛逆,曾经无数次离家出走,回到家之后又是被打骂。

因为家境贫寒,舒淇在读中学的时候就被迫停止学业。在舒淇16岁那年,有一天走在街上被星探发掘,签约了台湾巴比伦公司,成为了一名模特和广告女郎。

因为看舒淇长得漂亮,身材又高挑,所以公司怂恿她拍大尺度的“写真”,想到家里父母到处为弟弟学费的事情借钱,舒淇狠下心答应了。但是没有用自己原来的名字,而是取了一个艺名叫“书琪”。

舒淇的写真漂洋过海传到了香港,正好被王晶看到,于是王晶便找到了舒淇,并且签下了她。她的经纪人觉得“书琪”这个名字不好听,就改成了“舒淇”。于是就有了后续的《玉蒲团》、《红灯区》等作品,

舒淇一脱成名,从此香港所有的人都记住了一个名叫舒淇的艳星。年少的她不知道这“不光彩”的经历,以后成为了她无法抹掉的黑点。

和大部分少女一样,舒淇也曾经渴望有一份美好的爱情。在电影《玻璃之城》中,她遇到了黎明,两人在电影中假戏真做,陷入了爱情的旋涡。

然而,在这段长达7年的地下情中,舒淇付出了一个女人一生中最宝贵的年华,而黎明面对媒体永远都只是说:我们只是朋友。有一次,两人被媒体拍到,黎明迅速逃离,只留下舒淇一人面对。

最后这段感情被黎明一句“我们家是无法接受你的过去的”彻底打破。7年感情付诸流水,舒淇因为过去被黎明抛弃。舒淇这才知道,以前那些脱去的衣服,哪怕重新穿起来,在别人眼里也是永远无法洗去的黑点。

哪怕后来遇到了张震,两人在戏里动了真情,但是后来还是因为张震的父亲不同意,这段感情也走到了终点。

“艳星”这个头衔,一直到2005年,舒淇30岁的时候,凭借着《最美的时光》一举拿下金马奖影后,才得以摆脱。她凭借着自己的演技,成功获得了所有人的认可。

谢霆锋说,舒淇是唯一一个能让他去买票看港片的女演员。侯孝贤导演这样评价她:“每次拍电影,心中把演员过一遍,想想还是只有舒淇合适。”李安导演更直言,舒淇就像他“装在口袋”里的演员,找不到满意的,就只能翻开自己的口袋了。

就像媒体所说的,舒淇终于将自己脱下的衣服,一件件地穿回来了。她也终于遇到了自己的真爱————冯德伦。

两人的婚礼非常简单,没有婚宴,也没有豪车,就连工作人员都不知道他们结婚了。

舒淇可以说是所有艳星里,转型最成功的,即使到现在还会有人拿她的过去说事,但是她早已释怀,正如她自己所说:没有过去的舒淇,就不会有现在的舒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