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点

因建设工程施工问题产生纠纷,可能要起诉,起诉是有诉讼时效的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诉讼时效一般适用三年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为双方已经达成结算协议,工程款数额已经确定的,从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计算诉讼时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诉讼时效:

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三年;

3、对承包人在缺陷责任内应保修而未保修的责任,发包人的诉讼时效为缺陷责期届满后三年;

4、承包人主张签证、索赔增加的工程款,诉讼时效为提交签证、索赔资料后三年;如合同约定除斥期间的,除斥期间届满,当事人丧失时效。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如果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起诉的话应当在有效期限内。工程施工合同是普通合同纠纷,适用于三年时效,这个过程中,一方同意支付工程款或者被起诉的,都会导致时效的中断。这样,之后诉讼时效会重新计算。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