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霞的事件介绍
劳动教养期满后不久,她从2010年起,她被强迫住在眼下的平房内,不得自由离开。
这所平房的玻璃门被一条铁链锁住,上面贴满了“手机被屏蔽”、“后边监视器”、“党啊亲爱的妈妈!给孩子一点自由吧!”的白纸。房间窗户上密密麻麻地贴着“我告饶了”的纸张。房门外24小时有人看守。房门的一侧有监控摄像头,后窗装有铁栏杆。据看守人员透露,这些平房以前是存放尸体和花圈的太平间。
房前停着一辆没有牌照的白色面包车,车头正对着陈庆霞的房间窗户。车里的人说,他们是带岭区环卫处的工人,但看守陈庆霞和环卫部门没关系,“是区里的相关领导要求这么做的”。
当前,陈庆霞已下身瘫痪,疾病缠身,每天需穿着纸尿裤,生活不能自理。据她本人说,双腿是在看守所里“被打坏的”。
2007年7月,陈庆霞因打、砸党政机关、公安、医院被治安拘留,并对其实施劳动教养—年零六个月;劳动教养期满后陈庆霞家人拒绝接人,无奈之下带岭区政府派人将陈庆霞接回,并将其安排在了区养老院;考虑到陈庆霞生活不能自理,带岭区“出于人道主义,安排环卫处四名工作人员轮流照顾她的生活起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