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选和选举程序的区别

选举和推举区别为:候选人范围不同、方式不同、参与不同。

一、候选人范围不同

1、选举:选举的候选人范围有限定,选举者是一批人,而非一个人。

2、推举:推举的候选人范围没有限定,可以是一批人,也可以是一个人。

二、方式方式不同

1、选举:选举的方式为通过客观的考试而被选中。

2、推举:推举的方式为通过他人的推选。

三、参与不同

1、选举:选举是选择自己被选或自荐,自身参与其中。

2、推举:选择者是选择他人,自身不参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选举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