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法律分析: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一般按照一年一次申报

对残疾人康复机构进行规范化管理,提升残疾儿童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质量,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牢固,让残疾儿童切实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

法律依据:

《2021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申请指南》第一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行一年一申报,年度起止时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可登录“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网页申报或手机下载平台APP申报;补助起算时间:按“先申请、后康复、再报销”原则,补助时间以平台登记时间当月起算。受助对象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有残疾评定定点医院和评定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患有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言语障碍、肢体障碍(含脑瘫)、智力障碍和孤独症之一或多重障碍的0-17岁儿童。2021年度可申报儿童出生日期为2003年1月1日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