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