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天带的人物争议
家属疏忽,出具死亡证明的相关部门何以也没发现端倪? 依据相关规定,老人死亡必须开具注明具体“死因”的死亡证明才能火化,不管是到公办还是民营的殡仪馆、火葬场火化遗体,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必须有相关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而死亡证明又须注明具体“死因”。换言之,即便家属疏忽,那些被何天带毒死的前7个受害人的死因也不应该一直被掩盖,从而让何天带一而再再而三遁形,连续毒害了8位无辜的老人。出具死亡证明的相关部门何以也没有发现端倪——察觉谋杀与正常死亡之间的明显区别(如脖子上的勒痕)?
更令人担忧的是,很多地方还将出具死亡医学证明的职权下放到居委会等机构,如前文所述,国家部门发通知规定死亡医学证明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其中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者,由辖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街道)卫生院填写《死亡证》。但各地的实践中,死亡医学证明的开具单位还有居委会等。
广州从今年4月起实施这一新规,将国家规定开具死亡证明的“本辖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街道)卫生院”缩小在“社区医院”,并将居委会也包括在内。社区医院医疗水平是有限,但还具有医学知识。而毫不具备专业医疗知识的居委会,仅凭家属一面之词,就充当“死亡判官”?不说何天带这种受害人看似正常死亡,却被她趁老、趁病夺命的情况判断不出来,就连死亡确认都会存在问题。近年来,被送殡仪馆后“ 死” 而复生的案例报道在媒体上屡见不鲜。“死”而复生还算是比较幸运,每年是否有因错误确认死亡被稀里糊涂的送进殡仪馆或太平间就无从考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