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的历史

廉政公署(简称廉署;英语: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ICAC)是香港一个专门打击贪污的独立执法机构,香港回归中国前称为“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成立于1974年2月14日,当时由于香港的政府部门贪污问题严重,警队情况犹为严重,因此才有廉政公署的出现。

简介

香港廉政公署是根据《廉政公署条例》于1974年2月15日成立的。它独立于香港政府的架构,廉政专员则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廉署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全权独立处理一切反贪污的工作。廉政公署由三个部门组成: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这三个部门的工作分别是调查,预防和教育,三管齐下对抗贪污。具体来讲,执行处是廉署的调查部门,负责接受,审阅和调查有关贪污的指控。其资料主要源自市民向廉政公署所作的举报。当执行处接到举报后就会把资料分类并立即立案调查;第二大部门是防止贪污处,它的工作性质类似大陆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局,职务犯罪预防处和研究室的工作。社区关系处同样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部门,它的策略是深入社区,推动各界人士采取预防贪污的措施 提倡如诚实和公平的正确价值观。它所利用的宣传教育手段是和市民面对面的接触,并且运用大众传媒和印刷传媒的手段广泛推广肃贪倡廉的信息,增加廉署工作的透明度。 上世纪60-70年代的香港,贪污现象可谓是光天化日比比皆是,连消防队在救火时都要视接受的财物多少而定。今天的香港已经是个高度发达的法制社会,几乎是不存在企图以权谋私者的得逞的灰色地带。这一切都与廉署的反贪力度密不可分,同时还可以说明,廉署现有的运作机制是十分有效的,是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的。

背景

香港警队早年曾经有一个反贪污小组,鉴于警队贪污严重,如果对某人作出调查,有机会会连调查员自己也被揪出来,因此它的效力实际上只有很少。而事实上,不少警员亦因为各种原因而被逼对贪污妥协,加入行贿和受贿的行列。

葛柏案为廉政公署成立的导火线。1973年,总警司葛柏被发现拥有的财富多达四百三十多万港元,怀疑是从贪污得来。律政司要求葛柏在一星期内解释其财富来源,否则就会拘捕他。然而在这段期间,葛柏竟轻易逃离香港到英国,使积聚已久的民怨爆发,连大学生也参与、发起“反贪污、捉葛柏”的大游行,要求政府缉捕葛柏归案。为平息民愤,当时的港督麦理浩爵士委任高级副按察司百里渠爵士成立调查委员会,彻查葛柏逃脱原因及检讨当时的反贪污工作。高级副按察司百里渠爵士在调查葛柏潜逃事件后表示,政府需要一个独立的反贪污部门,才能有能力打击贪污。1973年10月的立法局会议上,政府采纳了委员会的建议,于1974年2月成立廉政公署,廉政公署成立后更即时接手调查葛柏案,全力缉捕这名曾红极一时的总警司归案。

廉政公署成立时,民众本来对廉署没有任何期望,事关过去政府有关反贪污的行动都以失败终结。但这次成立廉政公署,由于直接向港督负责,因此在行动上得到不少方便,以致很快就在民间建立声誉及威信。但初期对于警队的调查,由于牵连甚广,使警队内人心惶惶,最终引起警员的不满,因此当时廉署人员常与警员发生冲突。及后宣布在1977年以前所曾经贪污而未经检控的政府公务员可获得特赦,冲突才得以平息。

多年以来,廉政公署致力打击贪污,使香港成为全球最廉洁的城市之一。廉政公署亦致力与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执法机关***同打击跨境贪污罪案,成绩斐然。一些国家的反贪污部门也以ICAC作为英文简称,如韩国、澳洲、毛里求斯等。香港回归中国后,廉政专员更成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之一,需要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报请中华人民***和国国务院任命。

重大案件

1、佳宁案

2、海外信托银行事件

3、26座公屋贪污案

4、廉署克星林炳昌、艾勤贤

5、2003年冼锦华高级警司案

于2002年,一名前毒品调查科高级警司冼锦华接受妓女提供免费性服务,涉及贪污成份,遭廉署高调拘控,引发警廉冲突,前警务处长曾荫培公开指责廉署做法不当。警方对廉署发布该案案情的手法公开表示不满,结果惊动特首董建华介入调停,立法会更传召两部门首长出席会议解释。最后冼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判监两年,锒铛入狱。 于2000年9月,前立法会议员程介南以权谋私,涉及贪污罪恶,结果被廉政公署拘控,判监18个月,锒铛入狱。

历任专员

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廉政专员

姬达 (1974年2月15日-1978年7月3日)

陆鼎堂 (1978年7月4日-1980年11月10日)

卫理钦 (1980年11月11日-1984年12月31日)

班乃信 (1985年1月1日-1988年2月28日)

谢法新 (1988年2月29日-1991年11月30日)

欧亮贤 (1991年12月1日-1992年11月28日)

施百伟 (1993年2月22日-1996年1月21日)

梁文建 (1996年1月22日-1997年3月31日)(首位华人任这职位)

任关佩英(1997年4月1日-1997年6月30日)(首位女性华人任这职位)

香港廉政公署廉政专员

任关佩英(1997年7月1日-1999年7月11日)

黎年 (1999年7月15日-2002年6月30日)

李少光 (2002年7月1日-2003年8月4日)

黄鸿超 (2003年8月25日-2006年10月30日)

罗范椒芬(2006年10月31日—2007年6月30日)

汤显明 (2007年7月1日—)

总部大楼

一直以来,廉政公署各部门的办公室分散于不同的楼宇内。为了改善这种情况,香港政府在2005年通过拨款,在北角兴建廉政公署总部大楼,大楼落成后,廉政公署所有部门都会迁往这座大楼内,预料工程会在2007年下旬完成。

义工组织

在1997年廉政公署成立了义工组织名为廉政之友(ICAC Cl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