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堂】陀枪师姐唔易做!--香港警察的故事(二)
这次想分享的是,香港的女警故事。
香港并不是一开始建警队的时候就有女警的,女警是在20世纪50年代的时候才出现。从那时候到现在,已经经历了60多年。但是女警在警队里的一些角色、待遇等等都变了很多。
没有女警以前
在50年代以前,每次遇到有女性嫌疑犯的时候,需要进行一些搜身等等的工作,警队就会急急征召一些“女搜查员”开展调查工作。
由于大多招募的是警员家属、中年女性,所以又俗称“阿婶”。
只不过和正式的警员不同,“阿婶”是不属于纪律部队的一员。
其实在日军侵华时期,很多受战乱影响的难民逃到香港,不少是一些学历不高的女性。为了生计,她们无奈加入了黄色事业。1935年前,黄色事业还可以持牌经营,到后期被取缔之后,事业没有绝迹,人口贩卖问题仍然严重,各种与黄色事业有关的犯罪活动仍然猖獗。那时候,《保护妇孺条例》通过,警队就更加需要一些女性执法人员去进行保护妇孺的工作。
第一个女警
香港的第一个女警是来自马来西亚的华人徐锦涛,又名高健美,在1949年加入了警队。徐锦涛精通各国语言,一进警队就是负责各种文书、案件记录、翻译工作。到入职几个月之后才派出处理案件。
有了第一位女副督察,招聘女警的日程也提了上来。新扎师妹要来取缔“阿婶”了。
在1951年,她就负责挑选和招聘了第一批女警,***10人。
男女平等?不平等?
50年代开始招募女警的时候,其实从应考要求多多少少也看得出有不平等的一面。
那时候就已经有家庭角色歧视,应招女警的,必须未婚!!!
这叫做“结婚关限”(marriage bar)的做法并非香港独有,20世纪上半叶很多西方国家都普遍存在这种政策。可怜的女性在警队工作一段时间,要结婚了,婚后就得“被辞职”了。想要继续工作,也只能是短期的合约形式。
这也可能跟早期警队对女性角色工作安排与男性不同有关。女警主要还是安排做一些文职和与妇孺有关的工作。但仍然有点不解,为什么必须未婚?
除了应征要求以外,其实看似同等学历的要求,对当时的女性来说也不容易达到,毕竟那时候能受教育的女性也不是真的很多。
待遇方面,早期的女警和男警也是不同的,本来就没有归入同一个编制内。不在一个编制内,代表着同工不同酬。60年代新入职的女警月薪180,而男同事就有240,整整多了三分之一。而且,长俸也没女警的关系,因为当时招女警,就并没有觉得女警会长时间呆在警队里的。
看到这些待遇要求,似乎也察觉到一些不平等的地方。
但是其实在女少男多的警队,女警就是公主般的存在。女警刚现身在警局中的时候,好奇催生着很多的绅士风格。有身为第一批女警的回忆说在警署的时候她不但没有被歧视,还广受欢迎。要出巡会有帅男警陪同,警车?护送。男上司也不会把最危险的工作交给女警负责。当上司知道自己怀孕之后,有一段时间竟然不用在户外工作。反正就是备受呵护!
“男女平等”的概念在60年代慢慢开始盛行,到1972年,“结婚关限”就取消了,迈向平等的同工同酬。但是男警的男子气概还是驱使他们担当着保护女警的角色。
巾帼不让须眉,女警的第一次防暴
1953年,社会上流传一间银行会倒闭,所以很多妇女在港督府门前集结,要求港督干预,保障银行存款的权益。女警的软性防暴功能就开始慢慢展现了!负责把妇女们劝退。
开头女警并没有防暴训练,六十年代开始示威不断发生,参加示威和公众活动的女性增多,所以警方安排更多的女警接受正规的防暴训练。相对男警来说,女警的出现可以压抑暴力的升温,毕竟“好男不与女斗”、“男人不打女人”,女人打架最多就是抓头发罢了。
1992年警队成立第一个全女警的机动部队大队,「Tango大队」,来处理公***秩序问题。
以前警方处理公***秩序问题强调武力,而各种事情证明武力会衍生很多问题,甚至有反效果。也令我不禁想,如果是女警出动做防暴,结果会不会不一样呢?不过如果没有了根深蒂固的“好男不与女斗”、“男人不打女人”的性别观念,在“性别平等”之下,男女都打,其实也有另一种无奈。
做女警,唔忧嫁
说回女警的待遇,也有一个很有趣的点。
早期的女警薪金虽然比男同僚低,连获配宿舍的福利都没,但是她们有“嫁妆费”。
女警工作满5年,没有不良记录,结婚时就有机会拿一笔大概3000元的特别津贴。在当时,是一笔让人很羡慕的“大礼金”。但是不同“同级通婚”,申领津贴的女警的凖丈夫不能是同级的警务人员。嗯,上下级人员通婚还是可以的。
陀枪师姐的确几威
港片中警匪片简直就是经典。其中以女警为主角的经典就必须要提《陀枪师姐》。
早期的时候,女警加入警队虽然也会参加手枪训练,但是就职之后不用配枪执勤,所以都不用接受定期的射击训练和考试。
就算到了后来要参加一些防暴工作,还是没有女警配枪的。
虽然第一位陀枪师姐是在50年代就出现了,但是女警配枪的制度是在1995年才推行的。
有了配枪以后,女警感觉到更明显的男女平等了。
原来除了“陀枪师姐”,警队中还有另一种特殊的女警“陀士巴拿?师姐”。
70年代的时候,水警队伍从陆地景区招募女警,在水上担任执法任务。可是要“陀士巴拿”比“陀枪”感觉难度更大。因为当时候需要用无线电通讯跟境内外的执法人员沟通,语言能力要好就不用说了,还要懂得用摩斯密码,运算和分析能力的要求也很高。能当上“陀士巴拿师姐”,想必肯定是一个智勇双全的学霸!
其实穿上制服的女警真是一个帅气的角色,也体现出工作生活中,性别分工并不是绝对的。
好了,故事就说到这里,希望今天的分享让大家知道更多!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