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火子离婚原唱
《李火子离婚》写于民国,原唱无法考证。彭宏典(词)(曲)
歌词:
鼓头:女人积怨很深,婚姻不以她们的意志为转移。在清朝,宣彤掌管乾坤,一个名叫孙文的革命领袖出现了。
满洲:他主张废除包办婚姻,他号召被割脚的女人翻身。有一个小媳妇,娘家姓孙,整天为自己不幸的婚姻而哭泣。我讨厌我的第二个父母,他们安排了我的婚姻。她不访不问就找到了我老公家,找个丑老公不像人。我真的没有利用我的心,耽误了我的青春。我不求金银,只求找个帅老公。
尹扭丝:那天我一个人坐在小屋里,只有舅舅的妹妹孙来了。当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她去学校学习阅读中文。她承认现行法律是正确的。男的二十岁,女的十八岁。他的父母不能安排一切。他们只用一个介绍人。第一,不想陪。第二,他们不想送客人。婚后他们过得很开心,如果感情长期不适合,还是会想离婚。
扩展数据创建背景:
李火子离婚的现代主题剧目。编剧万道通。民国16年(1927),28岁的少女孙氏父母双亡,被姑父卖给李火子为妻。李不仅比她大27岁,而且其貌不扬,粗鲁无礼。孙氏非常痛苦,哭了一整天。经“留学生”表哥指认,方逃出家门,到县政府告状。
县令询问了原因,最终判决孙氏与李火子离婚。该剧主要以小丑和女演员为主。喜剧效果强烈,生活气息浓厚,地方色彩鲜明。建设初期,经常在洛阳老城区演出。上世纪30年代末,该剧由洛阳曲局社(海神号班)首演,朱主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