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储户和银行之间对有没有取过某笔存款存在争议,银行是用复印件还是原件来证明储户的取款事实呢?

通常来讲,5年以内的业务,当年的传票都是保管在这个银行网点的,如果储户闹得足够凶,银行是能拿出来原件让储户看看的,一般来说,如果不是内鬼作案,银行这种账务不会有错误,但是内鬼作案的金额,也不会小到很久以后才被储户发现。所以说,这种情况储户错的可能非常大。

说实话,这种情况来找的储户经常有,银行实在是懒得挨个给你翻。(虽然是服务行业,但是总不能有个人记错了,就要在上万本传票里面翻这笔业务吧?)所以一般都是用影像系统打出来复印件了。

如果超过5年的,一般都会移交库房保管,这种要调阅的比较麻烦,不过,如果储户坚持,还是能看到原件的。

无论哪种情况,传票原件最多只能允许拍照,复印,抄录,原件肯定不能让储户拿走,这是会计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