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最新防疫规定(泸县防疫要求)
特殊地区防疫措施
自4月15日起,我省根据风险大小,将国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市、B类地区,实行分类管控。点击查看AB类区地区名单及管控措施
对7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的来川人员,实施集中隔离直至抵川后满7天。
对7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的来川人员,按以下方式实施分类管理:
对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旅居史的来川人员,实施居家隔离直至抵川后满7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
对有其他县旅居史的来川人员,入川后实施3天2次咽拭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之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省内回泸州政策
总体措施
泸州市倡导省外人员来泸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旅居史的来泸人员,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满14天为止;
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旅居史的来泸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我市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健康监测14天。
公布本土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相关来泸人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