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犯人在法院出庭的时候要戴脚镣和手铐,什么样的罪犯才会戴这两样刑具?

犯人在法院判决定罪以前应该被称之为犯罪嫌疑人,而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开庭的时候是否戴脚镣和手铐是根据其犯罪性质严重程度决定的。是一种防止罪犯逃脱的措施。

手铐与脚镣是戒具

“手铐与脚镣”又为何物?简单的说这两种“戒具”主要是为了预防“犯罪嫌疑人”为了逃脱法律的制裁,铤而走险存在有一丝侥幸的心理伺机“脱逃”为避免“犯罪嫌疑人”继续危害于社会而采取的一种有效手段。

我们通常会看到在法院接受审判,什么有的“犯罪嫌疑人”却只是带有手铐。而有的“犯罪嫌疑人”不但戴有手铐还带有脚镣?这只能说明二者之间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认知的那样“重刑犯”只有身负重罪的嫌疑人“铤而走险”的可能性也就越高。为了做到万无一失对其严加管控也就在情理之中。

戴脚镣和手是一项非常有必要的措施

如果出庭时戴脚镣和手铐,最主要的一条在于罪犯属于重大恶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的,再一个原因就是防止闹事和逃跑。国外也发生过犯人从法庭逃跑的事情。所以,这是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出了事情可就丢人丢大发了,犯人的行为如果造成损失,领导还要被追责。

手铐和脚镣都是约束性警械,其使用规定还是比较严格的,手铐的使用条件相对宽松,根据嫌疑人的具体情况民警可以决定使用,但不能因为使用手铐,造成嫌疑人身体伤害,否则要追究责任和赔偿。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开庭受审的过程中,可以身穿便装,不用穿囚服。而且一般较轻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也不用戴上手铐和脚镣。这种犯罪大多刑期不重,几年时间的刑期。也不会产生有逃跑和伤人的想法和行为。

如果犯罪行为恶劣,属于重罪,很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以及死刑的罪犯,在开庭受审期间很有可能情绪激动,产生逃跑、伤人以及自伤自残的现象。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对这类犯人会戴上手铐、脚镣等戒具。

刑事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押往法院开庭受审的来回路途中由法警贴身看押,而且是必须戴上戒具的。犯罪行为轻的只是戴手铐,如果有可能被判处是十年以上重刑犯或者无期、死缓、死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同时戴上手铐脚镣的,以防止发生意外事件。罪犯开庭受审戴上手铐脚镣等戒具虽然没有具体的明文规定,但是以前也发生过一些重刑犯利用这种机会逃跑的事例。因此,这是一项非常有必要的措施。

关于脚镣的使用条件

一、经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或二审维持原判等待复核的;

二、有明显迹象表明可能行兄、暴、动、脱逃、的,或已发生这类行为需要防止其继续实施这类行为的;

三、严重闹监,非使用戒具不足以制止的;

四、被押解、提讯、出庭受审或者出所就医等途中,需要戴戒具的。

大部分带有“手铐脚镣”出庭的“犯罪嫌疑人”无外乎有两种情况。

一,以暴力手段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利,恶意投毒,爆炸,抢劫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全”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均带有铐与脚镣出庭受审。

二,“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无视各项监规纪律约束,充当“牢头狱霸”与法律抗衡的反改造之人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触犯国家,都会受到法律严厉公正的处罚。只有遵守法纪法规,做个守法公民,才能堂堂正正踏踏实实的享受幸福美好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