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的第四任妻子是谁,一生中都有什么经历?
李玉琴(1928年—2001年),祖籍山东,生于长春市一户普通人家,1942年考入伪满新京南岭女子优级学校。
1943年,年仅15岁的李玉琴被选入伪满洲国的“皇宫”中,并被伪满洲国“皇帝”溥仪“封”为“福贵人”,她是溥仪的第四位妻子。
那时,溥仪的第三任妻子谭玉龄死后刚不久,日本顾问吉冈向溥仪提出一个建议,找一个日本女人做妃子,并给溥仪找来不少日本女人的相片,让溥仪选择。
溥仪害怕自己的私生活会让日本人控制,便推托说:“谭玉龄尸骨未寒,暂时不想结婚。”后来,在60多张伪满中、小学校的女学生照片中,溥仪选中了李玉琴。
因为李玉琴才15岁,从照片上可以看出她的天真、单纯和幼稚,这正是溥仪所需要的。如果按照之前清朝宫中选妃子的标准,可能几辈子都轮不到她身上。李玉琴被选为妃子,最重要的就是她的家庭很普通,甚至是贫困家庭。
李玉琴的命运因此改变,让她承受了很多原本不应该由她来承受的痛苦。
李玉琴出身贫苦,入宫以后,常常被人看不起。溥仪为了控制她,首先订出了让她永远不能翻身的21条,主要内容是:
必须无条件地遵守清王朝的祖制;一切言行都要顺从溥仪,即使和父母通信也要先得到批准;必须忠实地伺候溥仪一辈子,思想上偶然起了不该起的念头,也要立即请罪;不许回家和亲人见面,不许私蓄一分钱,不许打听外事,不许愁眉苦脸等等。溥仪让她亲手抄写“笔据”,在佛前立誓后焚烧,让她终生为自己承担义务。
溥仪高兴时,就让李玉琴唱歌给他听,或是做体操给他看,不高兴时就申斥她,用笤帚打她,发完脾气还要捧出“21条”不许愁眉苦脸,强迫她破涕为笑。
由于溥仪性功能有问题,二人一直没有后代。
李玉琴自述说,在伪皇宫两年半,见过的男人除溥仪外,只能见大夫,此外未见过任何男人。每天的生活是,早饭后写字看书,然后到院内活动,回屋后做针线。“我买了几十只小鸡自己喂,捡蛋给溥仪吃,也给母亲。”
李玉琴在宫中与溥仪度过了几年妃子的日子,虽然没什么权利,但是待遇上还是不错的,所以那段日子福贵人过得还是不错的。
1945年8月,满洲帝国覆灭,李玉琴便开始逃亡的生活。
那时溥仪已到了苏联。李玉琴回到了娘家。娘家人坚持,又把她送到了天津溥仪的族兄溥修家里居住。溥修是个顽固的清室遗老,他禁锢李玉琴如同囚犯一样。李玉琴在这个封建家庭里生活了5年,做饭洗衣,如同奴仆,还常常挨饿,连手纸都不给。
1949年,天津解放后,玉琴要求出去工作,溥修却说什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李玉琴只好靠织毛衣度日。
李玉琴因为是贫农出身,在新社会的影响和政府的帮助下,她明白了许多道理。她参加了扫盲班。1956年,李玉琴被安排在长春市图书馆工作。
李玉琴与溥仪在失散10年后,即1955年夏,在抚顺战犯管理所第一次见到了溥仪。
1956年12月中旬的一天,李玉琴再一次来到抚顺战犯管理所。李玉琴竟然向管理所提出了“溥仪什么时候能够出狱?政府今后将如何安排溥仪出狱后的生活”等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战犯管理所根本无权向李玉琴做出任何解释。在得不到任何答案之后,李玉琴向溥仪提出了离婚。
1957年5月,李玉琴与溥仪成功离婚。
1958年5月,当时已经成为长春市图书馆干部的李玉琴与吉林省广播电台工程师黄毓庚先生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子黄焕新。
1982年,李玉琴加入“民革”,1983年被推选为长春市政协委员,1993年又被推选为吉林省政协委员。此外,她还在吉林省交通学校担任名誉教授,教授历史课。
晚年的李玉琴生活幸福,作为两级政协委员,她认真履行职责,参加各项社会活动,撰写不少提案。
其间,她出任物价检查员,义务为社会服务,为国家希望工程、长春体育馆建设工程以及长江水灾灾民捐款,还把保存多年的珍贵宫廷文物捐献给伪满皇宫博物院,为公益事业做出了贡献。
1995年,李玉琴患上肝硬化,她在家属的帮助下,同病魔抗争了6年。在李玉琴病重期间,吉林省和长春市有关部门领导多次到家中探望她。
2001年4月24日,李玉琴在长春病逝,享年73岁,结束了坎坷而传奇的一生。
2005年8月10日,在长春息园名人苑举行了李玉琴纪念墓雕揭幕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