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金洲的开庭受审
2015年4月16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黔东南州原副州长、凯里市原市长洪金洲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997年至2013年,被告人洪金洲利用担任镇远县建设局局长,镇远县副县长,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凯里市副市长、市长,炉山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炉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黔东南州副州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徐先玉(另案处理)非法收受88个请托方贿赂款***计3939.4万元人民币、9万美元、22万港币、1万英镑、5000克黄金、6万元购物卡。另外,被告人洪金洲尚有财产人民币3125.845706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