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精神是什么?

首次明确指出和深刻阐明“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这是报告的灵魂和标志,也是报告最大的新意和亮点。

■首次完整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内涵;首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概念;首次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表述改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在党代会报告中首次确立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完整概括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首次把“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写入党代会报告中。

■鲜明地、有针对性地评论改革开放的历史作用和重大意义,全面概括和论述改革开放的目的。

■明确提出“要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强调要“使改革始终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

■国内生产总值“翻两番”的目标由“总量”改为“人均”,且增加“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等前提条件。“生态文明”概念首次写入党的文件中。

■描绘了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时的美好前景。

■在党代会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经济发展“又好又快”的目标和要求。在党代会报告中首次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提法改变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在党代会的报告中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的重要论断。首次明确提出“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建议,把这作为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重要举措之一。

■明确把“改善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明确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