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全面,是指发展要有全面性、整体性,不仅经济发展,而且各个方面都要发展;协调,是指发展要有协调性、均衡性,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发展要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可持续,是指发展要有持久性、连续性,不仅当前要发展,而且要保证长远发展。
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把经济建设放在中心位置,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松。
这个基本要求,提出了解决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的新思路,指明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
如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要正确认识“一个中心”和全面发展的关系
重视经济发展,反映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要求。但同时要认识到,发展绝不只是指经济增长,而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就体现了全面发展的要求。
2、要做到统筹兼顾
协调是个美学概念,讲协调,不能简单地搞一刀切、整体划一。关键是,要讲统筹,做到适当安排;要讲兼顾,做到综合平衡。协调发展就是要做到“五个统筹”,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
3、要充分认识这个问题的极端重要性
由于经济增长过度依赖资源消耗的传统发展模式,一些地区的发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造成了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是提出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