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奥运运动员
我国首个奥运运动员是刘长春。
刘长春,生于1909年11月25日,是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他在职业生涯中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包括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常委、中国奥委会副主席、辽宁省体育协会副理事长、第四届辽宁省政协常委等。
1927年底,刘长春进入东北大学体育系就读,并于1932年毕业。他的篮球才华使他成为中国第一位正式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
1932年7月8日,他参加了在美国洛杉矶举行的第10届奥运会。四年后,他再次代表中国参加了在柏林举行的第11届奥运会。1983年3月25日,刘长春离世,结束了他辉煌而充实的一生。
刘长春的早年经历
刘长春于1909年11月25日出生在辽宁大连河口(今甘井子区凌水镇河口村)。由于家境贫困,他直到10岁才开始上小学。学校离家有十多里的路程,为了节省鞋子,刘长春每天上学都赤脚跑步。在小学时,他就以100米11秒8和400米59秒的成绩打破了大连市小学生的短跑纪录。
1923年,刘长春参加了日本统治当局举办的“关东洲陆上运动大会”,在14岁的时候以11.8秒和59秒的成绩分别获得了100米和400米两项赛跑的冠军。随后,他进入了旅顺二中继续学业。
1927年,刘长春的百米成绩已经提高到了11秒,在由“中华青年会”主办的春季运动会上展现出了出色的表现。同年,东北大学足球队来到大连比赛,刘长春因家庭生活困难而辍学,在大连玻璃制品厂做学徒。
然而,他的才华被东北大学体育部部长孙庆博发现,并经其引荐,刘长春前往沈阳,进入东北大学预科学习。1929年,他正式入读东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