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那个故事的结局是怎样的

1《偷书贼》文字在这个时代似乎失去了力量。故做幽默轻松的文字很多,把历史拿来戏说,却使人看过就忘。炫耀技巧的文字很多,结构复杂,故弄玄虚,却使人昏昏欲睡。卖弄情绪的文字更多,看起来很酷,却一无是处。真正能抚慰人心的,使人心觉得妥帖的文字,其实,绝不需要雕琢,只要从灵魂深处淌出,由此心,及彼心,便好。其实,本书的情节很简单,简单到苍白,像一幅飞过一只孤雁的雨前的天空。故事的背景是二战时期的德国,9岁的小女孩莉赛尔失去了父亲、母亲和弟弟,被送往慕尼黑远郊的寄养家庭。在路上,莉赛尔意外得到她人生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在战时,尽管生活艰苦,莉赛尔却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也正是因为有了陆续偷来的14本书的安慰,莉赛尔在战乱的德国努力地生存着,并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而小说中,故事的叙述者,竟然是死神。他以悲天悯人的情怀,预言了所有人的结局,并且带领中故事中的角色们和每一位读者,一步步缓慢而忧伤地走向那个结局。生活是条残酷的路,尽头已现,赶路的人却心存希望与感激,在阅读的过程中,很多次,泪水红了眼眶,我们却不自觉。“与大多数灾难相同,这个故事有个欢乐的开头”。即使莉赛尔身世悲惨,却有着不错的运气,她有一位宽厚而善良的养父和粗暴却亲切的养母,更有一位童年的好伙伴鲁迪。在小说的前半部分,战争阴影下的德国小镇,生活虽然艰苦,却也温馨而动人,莉赛尔与小伙伴们一起,踢球、撒野、偷苹果,有好些章节,甚至能让人笑出声来。但那些欢乐,却是在阴影笼罩下的,欢笑尚未停止,忧伤却早已袭来。莉赛尔和她身边的人们,正是用他们心灵的力量,抵抗着现实的险恶,那一种坚强、乐观与善良,几乎是喷薄而出的阳光,使我们觉得目眩,但远远的天边,乌云却正在累积。这便是小说的张力所在了,一方面,平静的小镇生活使我们迷醉,另一方面,却明知灾难即将来临,心慢慢地揪得紧了。战争很快就开始了,越是艰难的时刻,人性的光芒就越是难以抑制。小说的叙述到此时反而更加娴静了,战争几乎成了遥远的背景,在躲避轰炸的日子里,莉赛尔捧着她的14本,在防空洞里,为大家朗读,外面是连天的炮火,洞里,却满是令人感动的善良,人性,其实比任何防空洞都要坚强。难得的是,作者从来就没有提及到这一点,而每一位读者,读到这里,却自然会明白。如果单以故事的震撼做标准,本书或者远没有《安妮日记》和《辛德勒的名单》那么令人动容,但本书的力量,却深藏在文字之下,像一场绵绵的春雨,不用打伞,不觉倾盆,待发现时,连睫毛都已被淋湿。好的小说,就是如此地不动声色,缓慢、平静、忧伤,却使人,即使多年后,依然不能忘怀。 2《灿烂千阳》一本描写阿富汗近30年来的小说。书里涉及了太多足够震撼心灵的事,把我吓到了,看完刚好是在夜里.第一次看完一本书,合上,全身冰冷。对战乱,伊斯兰教,塔利班,妇女的地位,饥饿,炮弹,难民有了更深的认识,以前只是个概念,我知道的只是,那里正在战争,那里很动荡,那里很落后。直到看完这一本,我才知道我对那些地方的概念性认识是多浅薄,我才知道世界的许多地方,许多人,在以我想象不到的方式生存,她们每天为了战火而提心吊胆,她们为亲人的离世而悲痛万分,她们为了生存不得不把孩子送到孤儿院,他们为了不遭受丈夫的毒打儿小心翼翼并且选择忍气吞声,她们不能单独走到大街上,不能上学,不能工作,不能放风筝,不能看电视,不能化装,不能涂指甲,不可以摘掉布卡,不可以随便和男人说话……所有的这些,是我想都不敢想的,也是我想不到的。我生活在这里,这个和平的国家,一切都在步入正轨的社会,我为我的不知足和暴躁而感到羞愧,因为世界的另一些地方,一些人过着我难以想象的悲惨生活,并且日日如此,年年如此,代代如此,她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她们头顶上的天空永远是阴霾的. 这是一本能震撼心灵的书,它让我知道了,原来有那么多的人,他们不能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他们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别人的慈悲上。也许永远没有慈悲,永远没有希望。 我真心地为他们祈祷,祈祷所有,都会越来越好。 就像那个诗里面写到的: 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有多少轮皎洁的明月 也数不清它的墙壁之后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 我会永远记得这个书名,因为,它带给我的不仅仅是震撼,更是一种对世界的重新认识。 3《巴别塔之犬》他们很相爱,无庸置疑。可是,直到她死去,他都没有真正懂她。或许,他对她的了解,甚至不如那只叫“罗丽”的大狗。 巴别塔,取自《圣经》第十一章,意为“变乱”,它象征着人与人之间因沟通不畅而产生的种种问题。 婚姻中,爱情决不会代表全部,有爱却不幸福的婚姻,见得还少了么?!沟通~!沟通~!这才是婚姻中最重要的东西。如果你去问一个心理学家,你们适不适合结婚的话,他不会问你们是不是很相爱,而是会问你们是不是可以顺畅的沟通,包括在吵架的时候。so。 他们的幸福生活如此表面,他根本无法理解那个精灵古怪的妻子内心深处的悲伤。某种程度上,他们像两个世界的人,可以给彼此惊喜,给彼此快乐,给彼此很多的爱,却永远走不进对方的心。 看到她戴着那个女孩的面具和他做爱,看到罗丽因为那块牛排而失去了自己最亲的她,我无比悲伤。 但看书过程中,从没有同情过他。一个让妻子自杀的丈夫,我可以谅解,却不会同情。娶她,不该只是因为她给你的种种惊喜,而应该是想要用一生去了解她,守护她。 豆瓣上有人说此书最大的悲哀在于作者是一个女性。或许吧。 男人和女人之间,天生就有着难以逾越的鸿沟,那需要很多很多的爱,很多很多的耐心,很多很多的决心,才可以填平。 4《一个人的好天气》发现是日本作家写的时候,稍微犹豫了一下。根据经验,看日本的文字,总需要相当的耐心。不知道是翻译使然,还是本身日式的行文风格,总是感觉碎碎念,好像冬日的阳光,照在身上,绵绵的,抓不住温度。 好在文章非常短,被我迅速的生吞活剥了。合上书的时候,想着“电车载着我,飞速朝有个人等着我的车站驶去。”,忍不住感叹,C'estlavie。 的确是白开水一样的生活,无奈着,但也继续着。有些失望,倒也不至于绝望,带着一点点希望,慢慢走下去。 朋友发短信,问我喜不喜欢。我说,不讨厌。你能讨厌生活吗?不能,何况故事中的生活贴近自己。 这本书总觉得如果不是twenties的人读,是很难产生***鸣的。年龄大的,会觉得这是无病呻吟;年龄小的,大约会忍不住“为赋新词强说愁”。 Twenties是微妙的年龄段,一半尘世、一半理想。既希望能够独当一面,又希望可以得到保护。知寿不想一个人,却也不擅长和人相处。想去外面的世界,却害怕堕落,而吟子的那一句“世界不分内外的呀。这世界只有一个。”,我看到的时候,几乎要拍案叫绝。 的确只有一个世界,所谓的内外,只是我们自己给自己的枷锁。我们总是想太多,做太少。瞻前顾后的同时,优柔寡断。总是认为自己做的事是haveto,其实早在不自觉中自己作出了选择。“只要你肯迈出第一步,自然会有出路”。 生活依然是白开水,可是换个漂亮玻璃杯,也会赏心悦目的。 5《荆棘鸟》记得小时候觉得那段关于荆棘鸟的文字很玄,所以盲目崇拜。 长大一些才渐渐品出那个传说所背负的命运和情感。 每次看到书架上土黄色的书脊,都感觉置身那个黄色的澳洲内陆地带,感觉自己和梅吉一起顶着卷有飞沙的干燥的风坚决的行走…… 书中的人物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正反角色之分,每个人物都独具个性特点鲜明。而且,他们的弱点和缺陷恰恰让我们更轻易而心甘情愿的接受他们认可他们,甚至融入他们。 我时常想起梅吉的一短话,大概是说,我们知道痛苦是自己造成的,却就是任性地不肯放弃,我们把荆棘刺入胸膛,并且唱着自认为是世界上最美的歌。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也是如此…… 6《傲慢与偏见》从以前就很喜欢这本书了,可惜一直没有时间读过,近日终于读完。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本好书。没有矫揉造作,没有废话连篇,一切都“来得那么偶然,那么凑巧”。不管怎么说,这也决不是一本单单就上流社会交际活动进行描写的作品——更何况所描绘背景还并非完全“上流”。 由书中可以了解到19世纪初英国社会的种种,如果若拿这部作品跟乔治?6?1爱略特的《佛罗伦斯河上的磨坊》做一个比较的话,我更爱这本书——虽然他在结构上并没有那么讨巧,但是那种伤感氛围却一一遭到剔除。 很少有爱情小说会在人物对白方面令人觉得发笑,而简?6?1奥斯丁的这部作品则是其中佼佼。无论如何,她都细腻描写了达西先生以及伊丽莎白性格的各面——而贝内特先生、柯林斯先生,一旦他们开始行动必然就会惹人捧腹。 另外这本书的优点是——没有大量的景物描写,所以对景物描写胆战之人可以完全涉足这部作品,令加之孙致礼老师的翻译,也显得该译本十分之出众。 7《乱世佳人》学过化学的人都知道,石墨与钻石都是同一种元素,纯净的碳,但是由于排列的顺序不同,所以他们的表现形式截然不同。正好相反!一个是世界最坚硬的物质,而另一种却是。。。。。 可他们实际上就是同一种元素,碳元素。 在我的眼里,瑞特与阿希礼就是这样的两种人。 从何看出,还记得玫兰妮在别人骂瑞特的时候为瑞特而争论吗?她是这样说,阿希礼也是这样想的,只是只是,他不会在别人面前表露而已。 是的,他们的确都是有脑的人,但是由于他们的出身家庭以及之后的阅历的不同,造成他们的形式不同。 同样,瑞特也比身边的人更了解阿希礼,在斯佳丽骂过阿希礼的时候,是瑞特淡淡的说,他倒真的是一个君子,只是他不适应这个社会了。 是的,他们其实是互相了解且理解的,可是这种了解与理解让自己对对方更没有好感,因为了解,更明白了对方的无奈,更了解对方的心态。。。 我之前说过,他们本来性质是一样的,但是,他们的生活与经历让他们成为不同的人。 首先说阿希礼,阿希礼是一种从小在温和与肯定中长大的孩子,在这种信任之中,他就像温水中的青蛙,只能淹死在时代的潮流当中。 而瑞特的家庭呢?正好相反,其实我们可以从温瑞的回忆当中知道,他的爷爷是一个海盗,狂野肆虐,与之相反的性格的瑞特的爸爸,在这种压抑中,也渐渐压抑住自己的儿子。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在这样状况下的瑞特能够不爆发吗?然后顺理成章地走向了一条崎岖之路,或许也是别人眼中的成功之路。 或许吧,他们都不过只是碳。 8《红与黑》一直到下卷的24章以前,读着都是煎熬,在司汤达写得最烦闷、笨拙的地方,类似于武侠小说;而24章出现了一个绝妙的俄罗斯人,于是文体起飞了,对他能写出《巴马修道院》开头的绝妙篇章不再怀疑——司汤达当真幽默起来谁都挡不住。 他宁可放过那些精妙的男女调情(可能也写不出),没能让后人见识到那些动不动长达九行的情书句子;但写到情书往返,同室相奸,翻墙落院,爬高上梯,梯子如何藏,如何在敲门声响后跳窗,他可从不含糊(在《巴马修道院》里,这一才能发展为描述越狱)。 他只写理念世界,或者19世纪其实是个理念世界,因为他所写的女人大概都是打那儿来的。那些小男女间不厌其烦的心理巷战,那些父亲、兄长、丈夫鼾声中的偷情,似乎也都能算作“伟大的也许”——谁敢为拉伯雷喊的是不是上帝打包票呢? 9《茶花女》现在渐渐地有点明白玛格丽特为什么离开阿尔芒了。因为玛格丽特不明白阿尔芒有多爱她,不明白阿尔芒爱她可以为她舍弃一切。玛格丽特觉得,阿尔芒现在年轻气盛,爱她,可以什么都不考虑。但是以后,他们在一起久了,玛格丽特会老,等阿尔芒以后的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可以就会因为有她这样一个老婆而感到羞耻,或者还不想带出去见人。即使阿尔芒不会这么做,也会因为有她这样的一个老婆而让他蒙羞,让他的事业受挫。那时候阿尔芒肯定也会因此苦恼。她不明白阿尔芒爱她已经到可以舍弃一切的地步,什么都可以不在乎。所以她才会离开他。 同时,阿尔芒也不明白玛格丽特有多爱他,就像他不明白玛格丽特为什么经常无缘无故非常忧愁一样。不然他不会认为她背叛他,更不会伤害她。玛格丽特不可能像阿尔爱她一样爱阿尔芒,因为他们本身的身份地位就是不一样的。玛格丽特有她的顾虑,但阿尔芒不会明白。因为阿尔芒从来没有在乎过,所以他也不会想到这些会成为玛格丽特的顾虑。玛格丽特变卖了她的财物,想和他过平淡的生活。阿尔芒却挥霍,只是为了让玛格丽特不会因为他而过拮据的生活,不想玛格丽特将来后悔正是因为跟了他,才过起贫困的生活。阿尔芒同样也不明白玛格丽特并不在乎那些所谓的荣华富贵,就算遇到他之前,这些对她的生活是重要的,现在因为他也变得不重要了。可是阿尔芒没有明白,其实玛格丽特当时希望他也能好好为将来打算一下,而不是在乎这些虚荣,这才是给玛格丽特信心。但是阿尔芒却没有这么做。一直到她死的时候,他才明白,玛格丽特是多么的爱他。 他们两个人都深爱着对方,却都低估了对方的爱,才酿成这样的悲剧。 痛定思痛,从别人的悲剧中我们可以体会到,爱到深处,对相爱的人来说,是危险的。爱情永远都必须留几分的理智,爱才会长远,悲剧也才不会发生。 10《苔丝》哦,亲爱的苔丝 很久没有这么有耐心地读完一本书了,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我看书的速度很慢,这点让我觉得看一本很厚的书是一项很伟大的工程。 我选择看了《苔丝》,简介说这是一本忧伤的书,但是我觉得并不忧伤,反而很幸福。因为结局虽然有点惨淡,但是毕竟是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的啊。这不算是个悲剧,如果苔丝没有杀了德伯,而是和他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这样我觉得才算是悲剧。 也许我当初应该把《圣经》坚持看完的,因为没有耐心而放弃了,如果是那样的话,我想我会更好地去表达我看完《苔丝》之后的感想。或者我应该完整地读完一本哲学书,这样我能更好地阐释书中关于人性的矛盾。 苔丝的遭遇或多或少让我能联想到很多不幸女人的遭遇,然而她们都很好地活下来了,这是值得骄傲的。哈代给予苔丝的坚强与不屈,勇敢地面对生活,看来他对他笔下的人物并不是那样值得悲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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