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男子当街持刀杀人,致2死1伤,犯罪嫌疑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月26日晚7点,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警方报告事故造成两死一伤。犯罪嫌疑人赵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据现场目击者称,该男子可能患有精神疾病,他从两个地方逃跑连续伤人。警察赶到后,设法缴获了凶器。如果是精神病,只有鉴定后才能确诊。因为,从他的自杀企图来看,可能不是精神病人的表现。

当然,没有鉴定,也不能排除他有精神障碍。但这么严重的后果,就算有精神问题,也不能就这么算了。如果真的有精神疾病,那么监护人应该承担责任。河南安阳一男子持刀砍伤3名儿童,造成其中2人当场死亡,1名儿童受伤。男子被捕后,其父亲声称男子患有精神疾病,导致误伤杀人。但具体情况还需要警方进一步调查和审讯。如果男方确实患有精神疾病,可以免于法律制裁,但如果其父亲所说的是假的,且伤者并非患有精神疾病,就要承担相关法律。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犯罪,只有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并且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证明属实的情况下,才能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后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正常精神状态下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本案犯罪嫌疑人如果被认定为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精神病人,且在作案时处于发病阶段,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依法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网友表示,现在有些人作案后,声称自己患有精神疾病,想逃避法律制裁。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虽然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犯罪后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只在于患者患病时做出的行为。如果精神病患者是间歇性症状,作案时精神是保持清醒的。那么你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所以不是在犯罪之后,你强调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大家要清楚自己的行为,不要因为一时的情绪激动,让自己做出不可挽回的事件。到时候你不仅免于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相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