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克规则,对于绝杀的极限定义

塔克规则(Trent Tucker Rule),又称0.3秒条例。1990年尼克斯对阵公牛的比赛中,双方在剩余0.1秒时战至106平,尼克斯球员特伦特-塔克在最后一攻中接球转身三分出手,球压哨命中,尼克斯绝杀公牛。赛后公牛提出申诉,联盟反复观看录像后,出台了“塔克法则”,这一法则规定,球员在接到发球后立即投篮,最少需要0.3秒才能完成出手,因此当比赛只剩下不到0.3秒时,球员只能通过“空中接力”扣篮或点拨,否则投中无效。

举两个例子:

1、费舍尔0.4秒绝杀。2004年西部季后赛第二轮第五场湖人四大天王对阵马刺,前四场双方2:2战平,这场是天王山之战,终场前0.4秒马刺73:72领先一分,最后费舍尔投中中投绝杀马刺,74:73,湖人拿下比赛,并最终四比二晋级下一轮。费舍尔这个0.4秒,几乎就是用手一甩,这也几乎耗完了0.4秒的时间。

2.大卫李0.1秒绝杀。2006年12月21日,尼克斯主场迎战山猫,双方在第二个加时赛还剩0.1秒时打成109平,尼克斯拥有球权,掷界外球的贾马尔-克劳福德将球传至篮筐附近,大卫-李将球点进篮筐,帮助尼克斯绝杀山猫。虽然只要有0.1秒,这种扣篮式或补篮式的绝杀都是有效的。这是NBA 历史 上自1990年实行“塔克规则”后第一个在0.3秒之内完成的绝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