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利润

本年利润

“本年利润”就是用来核算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会计科目。

基本方法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它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实现的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会计制度规定各种费用的结转在期末进行,期末结转费用的方法有两种,一是表结法、二是账结法。账结法的优点是各月均可通过“本年利润”科目提供其当期利润额,记账业务程序完整,但增加了编制结转损益分录的工作量。

为了使“本年利润”科目能准确、及时地提供当期利润额又不增加编制分录的工作量,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本年利润”账页采用多栏式(见附表)。

把“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等项科目,由一级科目转变为“本年利润”下的二级科目使用,减少了结转时的工作量。但“收入”、“成本”下设的产品明细账仍需按数量和金额登记。

按“附表”账页中期末结出发生额,在编制损益表时不用查看多本账簿,只通过“本年利润”就能满足编制损益表的需要。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项费用,每月的发生额不大或业务笔数不多,也可直接作为“本年利润”的二级科目使用,以减少结转的工作量。如果上述费用较大或发生的业务笔数较多,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明细账,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科目中。

本年利润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二、企业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金额转入本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结转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三、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本年利润账户的余额表示年度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该账户平时不结转,年终一次性地转至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账户,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如为亏损则作相反分录。年终利润分配各明细账只有未分配利润有余额,需将其他明细账转平,借: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贷;利润分配— 提取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等。至此,所有结转分录可以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分录

本年利润的会计分录四步骤:

1、先结转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收入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2、结转成本、费用和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其他业务成本

贷:销售费用

贷:管理费用

贷:财务费用

贷:营业外支出

贷:所得税费用

3、结转投资收益

净收益的: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净损失的: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4、年度结转利润分配

将本年的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果是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