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磊的早期经历

韩磊,1974年6月26日出生,北京人,家住丰台区三角地小区46号楼。

韩磊的父亲在韩磊还未出生时就离开家,到大山中参与国家建设,再见到韩磊时,他已经8岁多了。

14岁因偷窃被处以行政拘留13天,18岁因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1996年10月4日,韩磊因盗窃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1999年1月12日;北京高院做出裁定,对韩磊减为有期徒刑20年。韩磊被分到北京市第二监狱四分监区集训队服刑,2003年6月6日20时30分许,在未经主管队长允许的情况下,韩磊私自进入亲情电话室打电话,并殴打负责监督犯人的民警田某。最终换来了加刑一年的惩罚。罪名是破坏监管秩序罪。

殴打狱警之后;相关记录显示,韩磊开始积极服刑改造,并接连四次被减刑。2011年2月28日;监狱方面第五次提出减刑建议书。这次减刑建议书的原文为“罪犯韩磊在服刑期间能认罪伏法、深挖犯罪根源、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技术等方面的学习”。韩磊曾在2010年1月27日、2010年8月6日,两次获得局嘉奖奖励,评定奖励时管理级别为一级宽管;获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等。

2012年,韩磊在司法人员的带领下回到社区办落户手续。

2013年7月,因涉嫌故意杀人案被警方批捕。

014年10月31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大兴摔童案”凶手韩磊被执行死刑。上午9时30分,法院向韩磊出示了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决定,将其押赴刑场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