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固封帽有规定吗
太平洋汽车网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2款,对机动车已安装号牌但未用号牌专用固封装置,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在十日内到车管所申请换领并用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将相关信息录入综合平台;因上述行为十日后再次被查处的,按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行为予以罚款处罚并记分。
车牌上的固封帽掉了不会罚款,但是会处以警告处罚,责令其在10个工作日内到车管所申请换领并使用号牌专用固封装置。但是警告以后在10个工作日后再次被查获的,按照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行为予以罚款200元、记12分。根据《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唐彦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