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第一次拍房屋时间需要通知被债人吗
拍卖房产必须告知被债务人,如果人不在,只能公告拍卖通知。公告期结束再拍卖。
法院拍卖房子的流程如下:
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
5,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6,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7,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8,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