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邵敏
宿迁市 市委书记 缪瑞林
2011年4月12日,任中***宿迁市委书记。
十一届省委委员、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省十届人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经济工作和经济体制改革、人民武装委员会工作,兼管财税、审计、人事、机构编制、监察、外事工作。 分管财政局、审计局、人事局、编办、监察局、外事办。
宿迁市 市长(代) 蓝绍敏
现任中***宿迁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2011年05月——至今,宿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江苏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
2011年5月6日,宿迁市委召开市级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关于调整宿迁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决定。省委决定,蓝绍敏同志任中***宿迁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宿迁市人民政府市长候选人;缪瑞林同志不再担任市长职务。 2011年5月6日,宿迁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决定决定:蓝绍敏同志任宿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