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家员工不愿意去能要到补偿吗

公司搬家员工不愿意去是否能要到补偿视情况而定:

1、若公司是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内搬迁的,劳动者不想去,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如果搬到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之外,劳动者不去的,公司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标准如下: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5)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6)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调岗的规定:

1、调岗与降薪是对劳动合同中条款的变更,用人单位若调整员工的岗位、工资时,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

2、双方达成协议后,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否则,未经员工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员工工作岗位及工资福利待遇;

3、尽管公司有权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等自行自主管理公司内部事宜,但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公司如需要进行调岗降薪,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4、除非能举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岗位或经培训后依然不能胜任的,公司可以进行调岗降薪,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5、如果公司采取降薪的方式来恶意逼迫员工辞职的,那么员工在辞职时,可以要求获得经济补偿金。比如公司强制调岗,要有员工不同意的就以其旷工自动离职处理的行为就是不合法的,这种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被辞的员工可以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公司搬家员工不愿意去是否能要到补偿视情况而定,若公司是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内搬迁的,劳动者不想去,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