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第一保镖传奇的幕后花絮

说起这部电视剧的拍摄,不得不提的是在拍摄前发生的一段“风波”。1985年的长春电视台刚建台不久,经费有限,根本没有钱买节目,更谈不上拍摄电视剧了。就在长春电视台为节目匮乏愁眉不展的时候,有人找到当时的一位台长说自己编写了个剧本,而且可以投资一部分钱,只要能拍成电视剧就行。这样好的事,何乐而不为呢?于是,拍摄组很快就成立了。就在准备开机的时候,导演纪小黑却发现这个剧本“似曾相识”:这个剧本不是抄袭齐铁雄的小说《皇帝武师》吗?于是,纪小黑找到了齐铁雄。齐铁雄看了剧本后,发现果真是抄袭。齐铁雄很气愤,找到抄袭人刘某,刘某一开始不肯承认,坚持说是自己写的。齐铁雄无奈之下拿出一大叠《武术报》和剧本进行对比:“你说你不是抄袭,你连标点都没改动,我这个字写错了你也跟着抄错了。”刘某当时就傻眼了,连忙道歉说:“我在司法机关工作,知法犯法我的前途就完了,请您不要告我,我什么都可以答应你。”经过电视台领导的多次调解,宽厚的齐老师最后饶过了抄袭的刘某。

因为发生了抄袭风波,电视台的一位台长要解散摄制组,可前期费用已经发生了许多,如果散伙损失肯定很大,最后只好硬着头皮拍下去。当时的拍摄条件很艰苦,没有服装,只能到处借;专业演员很少,女主角是一位在邮局工作的武术爱好者;拍摄过程中群众演员的服装更是漏洞百出,一翻跟头就可以看到脚上穿的是旅游鞋。整个电视剧拍下来,成本加起来才63万元。如果放到今天,单请一个主角的费用就得上百万。即便如此,历经千辛万苦和万般周折,36集电视连续剧《康德第一保镖传奇》还是于1986年和观众见面了,它是当时中国第一部最长的电视剧,比电视剧《红楼梦》还早,创造了一个奇迹,堪称经典。 《康德第一保镖传奇》播出了,火了。主人公霍殿阁的命运成了长春人茶余饭后的话题,连嘴里哼哼的歌曲也是“红萝卜的胳膊,白萝卜的腿......”。很多观众第一次知道:原来在自己的身边也有武林高手。全国各电视台争相和长春电视台交换节目(因为当时的经费紧张,各台只能交换节目,而无钱买节目),甚至北京电视台还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春节晚会的除夕夜播出此剧。

俗话说:“人红是非多”,电视剧也不例外。就在全国热火朝天播出《康德第一保镖传奇》时,编剧齐铁雄却收到了广电部的传票,《康德第一保镖传奇》被列出了“三大罪状”。罪状一:这个剧名不行。康德是伪满洲国的年号,不能以此命名。罪状二:霍殿阁是伪满洲国“皇帝”的保镖,属汉奸类,不能歌颂。罪状三:溥仪想通过日本人来恢复大清王朝,成立伪满洲国就是卖国贼,不能表现他与日本人之间的矛盾。因为这三大罪状,所以广电部准备“封杀”此剧。因为当时连拍摄的成本都没有收回来,齐铁雄和长春市广播电视局、长春电视台的领导都很着急,一齐跑到北京,一面向主管部门说明情况,一面找熟人疏通关系。最后找到广电部主管副部长,到他家里去汇报工作,要求宽限时日以收回成本,不给解决问题就“赖”在家里不走。最后,通情达理的副部长同意给长春电视台两个月的时间发行此剧,尽快收回拍摄成本。两个月后广电部向全国各电视台发了明码电报,宣布《康德第一保镖传奇》停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