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三大周期性全国普查项目
我国的三项重大国情国力周期性普查分别是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和人口普查。
全国经济普查,每10年进行两次(逢3、逢8年份实施,2003年由于“非典”的特殊原因,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延至2004年实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经济普查主要调查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的情况,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费情况、科技活动情况等。
全国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逢6年份实施)。农业普查的对象包括: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的农村住户、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普查主要调查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
普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情况。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2016年)中,普查对象的农村住户调整为居住在农村且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
全国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逢0年份实施)。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普查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的工作流程
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次重大的社会动员,一般前后耗时两至三年左右。包括机构组建、宣传动员、方案研制、普查试点、人员培训、小区划分、单位清查(入户摸底)、现场采集数据、数据集中审核、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应用等环节。
在普查主要工作完成后,普查机构要充分开发应用普查数据和资料,包括以公报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普查主要成果,公布普查指标解释等信息。
建立和完善相关普查数据库;回应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所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开展普查研究课题招标、定标和具体研究、评审工作,编印普查年鉴等普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