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新概念作文之一是关于老师和学生之间的爱。
透明的愿望
作者:李杰
生命是什么颜色?它是红色的吗——充满热情?是蓝色吗——淡淡的忧伤?或者黑色——代表记忆的沙漠,一切都已尘封,没有被冰冻的愤怒;还是白色——在未知的未来,我手中的笔会在这片白色上自由摆动...我不知道,我的生活黑白分明,我也说不清自己住在哪里。哪里有路,那一条就是路!我只是一只小蜗牛,背负着我的迷茫和过往,不知疲倦地在这里爬行,不求结果,只求色彩。也许,当明早露水还湿的时候,我的生命已经逝去...
我在女子大学一个多月了。每天上完必修课,我就带着一堂课回宿舍。只有回去了,才能清明,才能安静。宿舍在校园的一个角落,5号楼,如果有外人来找5号楼,还得找一会儿。谁能想到,之前四栋漂亮宿舍楼后面堆放杂物的房间是5号楼?也怪学校招了太多理科生。宿舍不够分,就把我们送去这个地方“定居”。一号楼里全是“皇亲国戚”,校长,院长...一个亲戚的女儿和小姐,谁也得罪不起;二楼和三楼住的是经济类,充满管理和经济,是未来的绅士和白领;我们五楼全是在外面被称为“文学疯子”“历史疯子”的人,最不屑学院派小姐。然而,我们的人民也可以被称为“领”——未来将过着非常贫困生活的普通蓝领工人。大家可能不知道,5号楼有两种人。第一类是“史学狂人”,以后可能会有所作为。毕竟,仅仅靠一副眼镜冒充“历史学家”是不够的,还要靠一张文凭。文凭这东西,多少人追,多少人抢!有些人不在乎,但是很多同学为了它浪费了很多个晚上看一个连续剧……值得!像个“文学狂人”一样,只能自我放纵的上二等,毕竟!现在写书的人比看书的人多,比如鲁迅、柔石、柳永、贾平凹...花了几千年才产生一个。在我们中间怎么会这么容易找到?我只是在自欺欺人。5号楼的二等男自己承认了。我们的房间只有12平米,四张床(还好不是上下铺),靠窗的两张桌子(上面没有我的东西)。一般下午三点半到五点半比较安静,我可以一个人到处走走,而且也不算小。我会用这两个小时暖书,写几篇日记,以最快的速度做饭吃饭,然后在最后几分钟洗个澡。如果计算正确的话,当我湿着头发穿着拖鞋打开卧室门时,三位历史学家大小姐一定坐在床沿上,抽着烟,喝着加牛奶的咖啡。我害怕闻到烟味——我的肺不想提前退休;我不想和他们争论——他们对鸦片战争的了解比我自己还多;我更怕他们说我老古板,不懂“摩尔”。我也很讨厌他们咖啡的味道,这种味道很优越——难道“历史学家”都要半夜坐在床上绿着眼睛聊天吗?医学上把这叫做“失眠”——神经衰弱?在他们十二只眼睛(其中六只是看不见的)的注视下,我穿上不透气的球鞋(晚上他们聊天的时候,我把刚洗好的脚从被子里拿出来晾干,为了让他们少说话——就算我想,也不用想词),然后我摆出一副讲义的样子说:“我晚自习,别关门!”最后从三楼绕一楼出去。
从宿舍到教学楼步行大约五分钟。晴天和雨天我选择不同的路去教学楼。如果是晴天,我会在宿舍门口站一会儿,大部分时间都能看到夕阳。此时的天空是淡淡的血红色,太阳又大又圆又金黄。难怪李清照曾经写过“夕阳融金,晚霞合”这句话。这一声叹息,常常刺痛我的心。记得刚进学校的时候是十月,宿舍前的风很清爽,久久不散,人也随风而去;现在,已近十二月,一股淡淡的凉意袭上额头。宿舍前面有一条小路。小路两旁种了许多绿草。每次风一吹,都散发出一种奇怪的香味。据说叫香草,还可以加冰淇淋。记得有一次,我在采摘前拔了几根,突然眼前一片雾气,香味淡淡的,虽然很淡。小路通向一个小湖,里面有一个几百米的水池。数完草药,你会看到这个小池子。可能是因为含氮营养物质太多,而且池子里长满了浮萍和很多不知名的蕨类植物,下面的池水也没有空隙。我记得我刚进学校的那一天,我忘了戴隐形眼镜。我以为是草坪。我太高兴了,直接跑过来,几步之内就掉下去了。幸好当时一个门卫拦住了我,说这是个池塘,不然我早就说拜拜了!池塘边有一张石桌,四周是四把石椅。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我情不自禁地坐在池塘边,沉浸在淡淡的清香中。我几乎可以忘记所有在宿舍和舍友不愉快的场景。只有在这里我才能忘记烦恼。坐好之后,再直走另一条小路,经过三栋教学楼,第四栋就是了!如果下雨,我就直接去教学楼,不绕圈子。但是,我要走过四栋宿舍楼,穿过操场,穿过电影院,再穿过走廊,也就是五分钟的路程。
教学楼三层,我们中文系二十七个女生占了二楼的楼梯教室。我习惯坐在前排,可能是因为以前眼睛不好,怕分心。
“妈的,妈的!”我跳下床,看了看手表。我已经错过了早餐。我用一生中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毕,然后小跑着去了教室。没事的,没事的。王先生还没来,我立即找到座位坐下,然后我又想起了昨晚的梦。不知道有多少次,我梦见了一栋房子。这个房子坐北朝南,进门是一个宽敞的天井,后面是接待大厅。穿过大厅是一条狭长的过道,与一个小天井相连。天井后面有三个房间,但我看不到朝南的那间。朝南?房子?我依稀记得那扇黑暗的门。是11号还是17号?我不记得了!下次我会仔细记住的...正想着,郑先生踱了进来。郑先生的名字叫郑,他又瘦又瘦,只有一米七左右。我一直觉得他是个奇怪的人:他的头发只有三四英寸,连根都竖起来了;一脸凝重,不常笑,镜片后面的眼睛很深。他的西装看起来很旧,已经褪色了,但还是干净的。郑先生是个留守男子,妻子一个人去了香港,几乎没有消息。但是历史上的女儿们得知郑先生和珍妮的婚事是双方父母(世交!),两个人做了两年戏,然后珍妮郑生了个儿子留给老公飞去了香港——他们不愧是学历史的!于是乎,我们这些“疯子”就更同情郑先生了。
“亲爱的同学们,”郑先生打开讲义,“这一本,第七页,请拿出来,”他说着,转身在黑板上写下“陈独秀”几个字。啊!我的心凉了半截,我讨厌五四时期的所谓将军,他们只会说言不由衷的话。于是我就吊着脖子,觉得饿——我忘了吃早饭!
“李,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