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迪生的生活指数让索赔停滞

武迪生市长在以色列遇难的消息传到沈阳,人们普遍感到痛心和惋惜。

1994年4月,以色列民航管理局完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列举了可能造成事故的种种原因,但不负责指出哪方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所以,当地法律界朋友向武迪生家属提出两种建议,一种建议是在美国起诉肇事的直升机制造商比尔公司和发动机制造商爱利森公司,因为如果胜诉,所获赔偿,其金额将远远高于在以色列的赔偿额;如果美国法院不受理,可再回以色列法院起诉。另一种方案则是直接在以色列起诉航空公司。

最后武迪生家属聘请了一位主张在以色列索赔的律师,张力的家属则另聘请一位美国律师在美起诉。

这里又要提到“生活指数”一词。按以色列法律,赔款依据应是事故给遇难者实际带来的经济损失,对于精神损失基本不予考虑。这种经济损失的衡量即个人生活指数。简单说,就是先计算出遇难者生前的经济收入平均值,然后依照遇难者国家同性别的平均寿命,减去遇难者的实际年龄的差额。中国人男性当时的平均年龄是74.5岁,减去武市长遇难时的年龄58岁,其中的16.5年的经济收入为赔偿标准。而所呈报的生活指数证明,必须是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