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小姐第一次被抓,第二次被抓现场,要拘留多久?
卖淫嫖娼属于违反行为,如果再犯属于情节严重,应当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卖淫嫖娼属于违反行为,如果再犯属于情节严重,应当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