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抢劫案
案件背景
从2005年4月开始,辽宁省沈阳皇姑区接连发生舞女失踪案,由于此案接连发生,且失踪人口为同行业舞女,警方对此案高度重视并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专案组警方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工作,在沈阳市的西郊和东郊分别发现了不同女性的尸体部位,通过确认与舞女失踪案有关。
警方通过女性尸体部位进行分析,并以此为突破口推测凶手很有可能是谋财害命。最终经过仔细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刘学新并将其抓获,经审问,刘学新如实交代了其杀害15名舞女的犯罪事实。
人物介绍
刘学新,男,1949年出生,辽宁省沈阳人,家住于洪区黑山路。曾在一家拥有200多名的工人的沈阳市铁西霁虹电梯制造厂担任厂长,在职期间兢兢业业,原本是一个做好本职工作的领导,后于1999年因工厂倒闭,刘学新被迫下岗。
下岗后的刘学新整日无所事事,他的妻子经常帮人带孩子而不在家中。无聊的刘学新后来喜欢上了跳舞而常常混迹舞厅,因为他跳舞跳得好、出手大方,因此他在舞厅的“人缘”很好。
由于刘学新常常出入舞厅,出手阔绰使他的经济条件日渐拮据。当他看到舞女整天过着穿金戴银的生活,与下岗后日子过得惨淡的他进行对比,便心理失衡萌生抢劫舞女谋财害命的恶念。
案件经历
2005年3月28日,刘学新以“进行交易”为由谈好价格把舞女“花姐”骗至家中,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将其杀害,抢劫其身上的金银首饰、手机和40多元现金,之后将“花姐”的尸体拖到卫生间里用菜刀和钢锯肢解分尸,事后将尸块装入黑色塑料袋内抛尸荒野。
刘学新第一次作案后,在家躲藏一段时间,见警方并未查找的他的踪迹后,不自觉地胆子变大起来,甚至深受作案刺激再次作案,还将下手对象的要求提高,抢劫并杀害首饰昂贵,有钱的舞女。从2005年5月至10月期间,刘学新以同样的手法作案多起,陆续杀死5名舞女并抢走其身上的钱财,之后为毁尸灭迹将其肢解抛尸。
直到后来警方通过对失踪舞女进行排查,以“花姐”的手机为突破口将刘学新锁定并抓获,经搜查在其家中发现大量可疑“斑点”和黑色塑料袋,并搜出十多块女士手表。警方根据DNA检测,证实刘学新的犯罪事实。经审讯刘学新承受不住压力如实供述,并交代了其***作案15起,杀害15名舞女。
案件结果
2006年11月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学新抢劫作案,将人残忍杀害并分尸抛尸,情节恶劣应予以严惩,故以犯抢劫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7年,经最高院核准,罪犯刘学新被执行死刑。
写在最后
任何借口都不是我们犯罪的理由,金钱是好多人犯罪的欲望开端,但是只有通过正当的途径赚取的钱财才是合理合法的,违反犯罪最终会“自食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