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级伤残是什么概念

九级伤残属于法律规定的伤残级别中比较轻微的一级。一***分十个级别,一级最重,十级最轻。但只要构成伤残,就比一般的轻微伤害严重了。九级伤残是指经过鉴定机构认定的伤残的程度。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又称之为工伤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也就是指凡是伤残认定为九级伤残,可享受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九级伤残鉴定标准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九级伤残是指经过鉴定机构认定的伤残的程度。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又称之为工伤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也就是指凡是伤残认定为九级伤残,可按照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中度受限;

(2)外伤性癫痫(轻度);

(3)脑叶部分切除术后;

(4)一侧部分面瘫,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一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以下);

(6)一足大部分肌瘫(肌力3级以下)

2、头面部损伤

(1)头皮瘢痕形成或者无毛发,达头皮面积百分之五十;

(2)颅骨缺损二十五平方厘米以上,不宜或者无法手术修补;

(3)容貌毁损(轻度);

(4)面部条状瘢痕形成,累计长度达二十cm;面部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零点二厘米),累计长度达十厘米,其中至少五cm以上位于面部中心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