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泽伟一审判死刑吗?

由陕西省榆林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泽伟故意杀人一案赵泽伟一审判死刑,今天上午9时在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陕西省榆林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法院依法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赵泽伟进行辩护。法院经审理作赵泽伟一审判死刑,被告人赵泽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检方指控,被告人赵泽伟因工作、生活不顺而心生怨恨,自认为系米脂县第三中学就读初中时受同学嘲笑致其心理受挫所致,遂对初中同学产生报复泄愤恶念。2018年4月27日,米脂县第三中学学生放学后,被告人赵泽伟掏出事先准备的匕首,迎面冲入学生人流中对学生进行疯狂捅刺,致豆某某等九人死亡;姬某某等四人重伤;姜某某等七人轻伤;刘某在避险中致脚右足骨折为轻微伤。

在庭审中,法庭经过3个多小时的公开举证、质证和控辩双方辩论和法庭审理,由三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评议,经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并作出决定,法庭恢复开庭后当庭予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