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德利·韦恩·凯泽究竟干了什么?为何会获刑1万年?

达德利?韦恩?凯泽是美国公民,他在1976年的万圣节那天,把妻子戴安娜、岳母,以及一名刚好到他们家做客的大学生都杀害了。 因为他的罪行特别严重,属于罪大恶极,不允许假释,美国最高法院在1977年判达德利?韦恩?凯泽死刑 ,后来由于死刑与美国法律冲突,在1981年才改判为刑期一万年。

美国是全世界监禁人口最多的国家 ,由于日益提倡废除死刑 ,在美国有21个州都不设死刑 ,所以有些罪行严重,性质十分恶劣的罪犯都会判极长的刑期,这种超长刑期虽然在执行时不可能实现,但其象征意义大过实际刑罚的意义。 而在这些没有死刑的地区,绝大多数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超长刑期实际是在告诫那些犯罪分子,同样是关一辈子,判200年的比判100年的罪行更严重。

在美国法律中,陪审团成员中间,只要有一人反对,罪犯就不会被判死刑 。近年来美国很多陪审团都拒绝做出死刑判决,罪犯只要有一丝一毫值得同情和谅解的地方,陪审团几乎都不会做出死刑判决。很多人认为认为死刑可以起到威慑犯罪的作用, 但是很多西方国家认为威慑效果只能对理智的、心智健全的潜在犯罪者产生作用,对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失去理性的人并无效果

由于美国对死刑的判决时间极其漫长, 美国法律给了死刑犯多次上诉的权利,有些死刑犯甚至把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有些诉讼过程能够达到15-20年,这一次次的重审和漫长的行刑等待, 对受害者家属来说,是极端痛苦的过程,所以与死刑相比,不得保释的超长刑期则要干净利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