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空军的飞机是怎么编号的?
中国空军的飞机编号经历三个阶段,分别如下:
第一阶段(1964年以前):
在军用飞机研制或试制时期的编号由两部分组成:前一部分为型号名称,后一部分为代号。型号名称如下:东风:歼击机、飞龙:轰炸机、雄鹰:强击机、和平:运输机、红专:教练机。
第二阶段(1964年至1987年):
这一阶段军用飞机采用以飞机用途分类命名的编号体系,飞机编号由飞机型别代号、改型代号、改进代号和飞机设计序号组成,并且对于1964年以前的飞机重新进行了命名:
歼击机:歼击(歼)、轰炸机:轰炸(轰)、强击机:强击(强)、运输机:运输(运)、水上机:水上(水)、直升机:直升(直)、初级教练机:初级教练(初教)、无人侦察机:无人侦察(无人侦)。
第三阶段(1987年以后):
飞机型别代号和改型代号合并为一,并进行了扩充,其命名如下:救护机:救(A)靶机:靶(B)、侦察机:侦(C)、电子对抗机:电(D)、监测机:测(E)、反潜机:反(F)。
预警机:警(G)、轰炸机:轰(H)、歼击机:歼(J)、教练机:练(L)、垂直起落飞机:垂(P)、强击机:强(Q)、加油机:油(R)、水上机:水(S)、特种机:特(T)、鱼雷机:鱼(U)、运输机:运(Y)、直升机:直(Z)
注:括号内为飞机的汉语拼音字母代号;改型代号排于飞机型别代号之后;出口机仍然按原来规定。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Air Force of the CPLA)于1949年11月11日正式成立,经过半个世纪的建设,人民空军已经发展成为一支由航空兵、地空导弹兵、高射炮兵、雷达兵、空降兵、电子对抗、气象等多兵种合成;
由歼击机、强击机、轰炸机、运输机等多机种组成的现代化的高技术军种。主要任务是担负国土防空,支援陆、海军作战,对敌后方实施空袭,进行空运和航空侦察。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的编制序列是:空军、军区空军、空军军、师(旅)、团、飞行大队(营)、飞行中队(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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