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训诫严重吗

对个人有一定的影响,被训诫人要改正自己的错误。

为切实维护“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预防社区矫正对象私自外出或出现违规情况,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确保辖区社会稳定,市司法局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天对社区矫正对象加大定位监控抽查力度,要求被抽查对象及时上传照片,全面掌控社区矫正对象的实时动态。

5月27日下午,恩城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电子监控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梁某康擅自离开恩平市前往开平市。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致电梁某康确认其所在位置,并责令其马上返回恩平市,并要求其通过手机监控AAP上传定位。

5月27日晚上,大槐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粤矫通APP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梁某宏出现擅自离开恩平市前往江门新会区的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刻致电梁某宏,但梁某宏没有接听电话。司法所工作人员马上将此情况向市司法局汇报。市司法局接报后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处置措施,通过网格员入户走访,联系其亲属。在多方努力下,违规的社区矫正对象终于回电司法所,并通过手机监控APP上传定位。

为教育梁某康、梁某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5月29日上午,市司法局组织相关司法所对违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当面训诫警示教育,并对他们作出警告处理决定。目前,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会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争取顺利回归社会。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基本稳定,酉阳县司法局在继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教育力度,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规矩意识、行为意识、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分批次集中开展训诫学习活动。活动旨在通过集中训诫学习,让社区矫正对象能够知法懂法,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同时通过训诫教育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规矩意识、行为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坚定其改造自我、回归社会的决心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