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批“扬州市特级教师”名单公布

新一批“扬州市特级教师”名单公布如下:

陈群,刘湘,蒋波,王伟,田菁,凌粉香,祁荣圣,仇晶晶,高俊,高鹏凌,万晓霞,许德斌,张文扬,赵宏梅,董大春,臧琴,吉祥,张金勤,莫正云,徐长凤,刘长才,陈群等。

拓展知识:

特级教师是指在教育教学方面具有卓越成就、突出贡献并得到广泛认可的教师。

获得特级教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有深厚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基础,具有优秀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和成果。具有较高的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在教学过程中积极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在教育教学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参与过重大教学改革项目等。

思想政治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当地教育界有较高的声望;任现职以来,获得省辖市级一次或县级两次以上劳动模范或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任中小学高级教师或高级讲师3年以上。长期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精通业务,治学严谨。具有指导中小学一级以上教师的水平和能力,并在指导、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

获得特级教师需要通过申报和评审程序,通常包括资格审查、个人材料评审、现场答辩等环节。每个地区和学校的评审标准和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了解具体情况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