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户阳台坍塌

问题如此之多,我也一个一个说:

1.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审核和监管物业服务企业,对于相关维修事件应按物业服务企业会有相关的规定和对全体业主承诺,一般维修应在30分钟到场,无法维修应及时处理,告知维修时间,对于LZ的情况,可以认为物业服务企业中个别人的不作为或企业办事效率低下,可有几种方式投诉(电话/书面信件/电子邮件等);对企业投诉可直接投书至物业公司上级部门或选择媒体曝光;产生经济损害的可根据物业合同对他们进行追责,(注意证据留存);

2.物业内电梯一般由电梯企业负责维修,而且大型项目会有助场人员、维修,这个问题只能说明其服务意思差点意思;

3.小区物业保安应该叫做秩序维护员(安保员)、正规保安需要备案,对主动的刑事犯罪起巡逻和避免的作用,换个角度说一旦发生此类案件,就已经超出他们的工作范畴;但是话说回来,这里面他们有没有责任还得看他们是否进到其工作职责,具体工作还得看物业服务合同;

4.就不说了,他们服务意思和安全意思不敢认同;

建议取得全体业主同意,更换物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