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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1701~1754),安徽全椒人,清代小说家。吴生于清康熙四十年,卒于乾隆十九年,享年五十四岁(寿五十四年,全椒二十三年,赣榆10年,南靖21年)。年轻聪明,善于记忆。再久一点,补正式弟子。游静《文选》,程。不善于对待学生,天性豪迈,没几年,旧品挥霍一空,有时连饭都吃不上。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巡抚赵以“博学之言”为由演讲,拒绝前往。迁居金陵,成为文坛领袖。还纠集两个战友在雨花山脚下建圣贤,在太伯以下牺牲230人。如果资本不足,你住的房子就卖了,家里会有穷人受益。到了晚年,成了一个叫文木的老人,在扬州做客,尤其在饮酒方面。后来他在宾客中死去。紫晶一生事业最差,写了《儒林外史》五十五章(一本五十六章,另一本六十章,都不是原创),幽默风趣,逗得他哈哈大笑。还有七卷诗集、五卷《文木方善集》、七卷诗集和《中国小说简史》。因家中有“文木山居”,晚年自称“文木老人”,又因从安徽全椒老家迁到江苏南京秦淮河,故又称“秦淮河客”。他出身名门,小时候受过良好的教育,表现出特殊的文学创作天赋。当他成年后,他有机会获得包括官场内幕在内的许多知识,因为他随父亲到处为官。当吴22岁时,他的父亲去世了,家族内部为争夺财产和权力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经过这次变故,吴无心做官,对虚伪的人际关系深恶痛绝,无心上进,无心功名。安徽巡抚推荐他考博学洪字,他却装病。他不善持家,穷的时候什么都给了,变卖了所有家当,直到1754年53岁去世。
吴一生创作了大量的诗歌、散文和史学研究著作,其中《文木山房诗》十二卷,现存四卷。然而,是他的讽刺小说《儒林外史》奠定了他在中国文学史上的杰出地位。他用了将近20年的时间,直到49岁才完成这部小说。人们在他的家乡建立了“吴纪念馆”;吴故居也建在秦淮河的桃叶渡。
吴生平
在吴的一生中,他的生活和思想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生活上,他由富入贫;在思想上,他对名利表达了截然相反的观点。他生长在一个几代柯家之家,大半辈子都在南京和扬州度过,熟悉那里的官僚士绅、富家子弟、名流食客。在这些“上流人士”的生活中,他愤慨地看到了官僚的徇私,士绅的独断的乡音,富家子弟的平庸,业内人士的贪婪,名流的艺术,食客的欺诈。再加上他个人生活从富到穷,很容易察觉到“上流社会”的嘴脸。在《儒林外史》中,他彻底揭露了各类知识分子精神生活的腐朽,真是“如铸大禹之九鼎,神秘而非正统”(《单博志·游记》卷四)。而且因为生动的艺术形象,他的作品特别吸引人,特别感人。
他经历了清朝康熙、雍正帝、乾隆三代皇帝。当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已经出现,社会呈现出一定程度的繁荣。然而,这只是中国封建社会即将崩溃的一个回光返照,表面的繁荣掩盖不了大厦即将倒塌的事实。雍正帝、乾隆年间,清朝统治者逐渐镇压武装起义,但同时也采取大兴文字狱,设置博学宏言为诱饵。考八股开科举禁锢士人,鼓吹理学以统治思想对付知识分子。其中,科举制度的危害最大,影响最大,它使许多知识分子陷入了追求财富的陷阱,成为无知无耻的市侩。吴看透了黑暗的政治和腐朽的社会风气,所以他反对八股和科举制度,不愿意考博学宏言,痛恨痴迷于搞艺术、热衷于追求名利的文人。他在他的《学者》中反映了这些观点。他用反讽的方式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这些丑恶的东西,显示了他的民主主义思想色彩。
曹雪芹简介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名瞻,字,名,名,号秦普。祖籍辽宁辽阳(据说是河北富庶),祖上原是汉人,后来是满洲正白旗的“包衣人”(“包衣”是满语的音译,意为家奴)。
曹雪芹的始祖曹严阵,原是明朝驻守辽东的下级军官,大约六年后攻打辽阳时参军。曹入关后在明晋战争和叛乱战争中保持中立,先后在山西周知、冀州、浙江延发道等地任职。曹家的崛起真正始于曹严阵。
曹的儿媳,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的妻子,成了康熙皇帝的保姆。康熙二年,曹xi出任江宁织造,历时***21年,最终死于江宁织造。曹死后,康熙任命他的儿子为苏州织造,后来又继任江宁织造和淮水盐检。曹寅和康熙从小就有深厚的友谊。康熙五岁的时候,曹寅正在班都。后来,曹寅选择为康熙举行葬礼,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密切。
曹寅一代是曹家的全盛时期,的两个女儿都被选为公主。康熙六次南征,有五次以曹氏江宁织造部为行宫,后四次是在任职期间,可见曹氏家族在当时的显赫地位以及与康熙帝的密切关系。曹寅是当时著名的学者,擅长诗文,也是著名的藏书家。曾主持《全唐诗》和《裴云纹赋》的刊刻。这种家族传统对曹雪芹的文采起到了很好的培养作用。曹寅死后,康熙命其子曹勇继承江宁织造。曹庆上任三年就去世了。康熙曾任命曹寅弟弟曹权的儿子曹福收养曹寅,继任织造,曹家祖担任江宁织造四代长达60余年。
雍正上台后,对曹福的叔叔徐莉下手,抄了他的家,然后把他送到黑龙江最荒凉寒冷的地方,冻死饿死。雍正五年,曹福因“袭扰驿站”被捕,并因“行为不端,在编织中大量亏空”、“私自移动家中财物,企图隐瞒”而被革职。曹福进了监狱,被“枷”住了,于是曹操搬到了北京。据史料记载,曹家班曾在北京“蒜市口十七间半”住过。
曹雪芹一说自己是曹勇的遗腹子,一说自己是曹福的儿子。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或雍正二年(1724)。曹雪芹出生在南京,当他的家族被抄后搬回北京时,他还很年轻。根据他的出生,他不再是13岁。曹家回京后的具体情况文献记载很少,但曹家自财物被劫掠后急剧衰败却是事实。乾隆初年,曹家似乎又遭受了一次更大的灾难,从此彻底溃败。
曹雪芹的一生恰好经历了曹氏家族的兴衰过程。在13岁之前,他在南京生活了一段“富衣”、“富糖”的时期。13岁迁居北京后,据红学考证,他先从事了一段时间的宗教学工作,当时认识了敦敏敦诚兄弟。乾隆大约在十五年前迁到北京西郊的黄叶村(现曹雪芹纪念馆),住在“茅草椽子”里,“粥酒常赊全家”。他很穷,没有医疗保健,他年幼的儿子死了,生活更加悲惨。他从贵族的顶端跌落到社会的底层,饱受世态炎凉。生活中的艰辛并没有消磨曹雪芹的志气,反而让他嗜酒如命,表现出对现实不屈的态度。
曹雪芹最大的贡献是他的名著《红楼梦》,它是在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中创作出来的。小说第一回,曹雪芹说:“曹雪芹为弘宣丧十年,五增五减。”真的是“字字珠玑似血,十年功夫非比寻常。”可惜他死了,因为小儿子死了,变得多愁善感,贫病交加而死。曹雪芹死于乾隆二十七年(1763)除夕。另一说死于乾隆二十八年(1764)除夕,另一说死于乾隆二十九年(1764)沈嘉初。曹雪芹死后,只剩下《琴剑上墙》和《新娘坠落》,几个朋友匆匆埋葬了这位大作家。
曹雪芹未完成的《红楼梦》手稿题为《石头记》,定稿只有八十遍。80年代以后的一些手稿,还没整理出来就“丢失”了。这八十章开始在少数朋友中流传了三十年。乾隆五十六年(1791),程惟元、高鹗首次用活字印刷出版,翻了120倍,书名由《石头记》改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一般认为是高鹗续的。
以《红楼梦》为线索,以鲍与戴的爱情为悲剧结局,使小说成为一部结构完整、故事完整的文学巨著,并在此后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续集中有些章节和段落写得精彩生动,比如黛玉之死。但就整体的思想和艺术而言,与原著还是有相当大的距离。有些人物失去了个性,有些情节明显偏离了原著精神,比如贾府的复活,桂兰齐放的描写。
曹雪芹是“胖,头宽,色黑”。他傲慢,愤世嫉俗,无拘无束。嗜酒,有才,健谈。曹雪芹是诗人。他的诗构思新颖,风格接近唐代诗人李贺。他的朋友敦诚曾称赞他说:“爱你的诗妙不可言,追到长谷破篱扇。”他又说:“知你诗大胆如铁,堪与道营作寒光。”但他的敦诚《琵琶行》诗中只有两行:“白富士陵应甚喜,必教蛮鬼装腔作势。”
曹雪芹也是画家,喜欢画突兀陡峭的石头。敦敏《秦园画石》曰:“傲如君界奇,更犬牙交错。醉酒如笔一扫而空。胸中写下一片惊雷。”可见他在画石头的时候,是把胸压在了冤屈上。曹雪芹最大的贡献在于小说创作。他的小说《红楼梦》内容丰富,思想深刻,艺术精湛,把中国古典小说创作推向了高峰,在文学发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曹雪芹的《红楼梦》举世闻名,而他的另一部作品《废艺斋集》是记录中国技术的作品,所以只在热爱技艺的人中间流传。在这本书里,曹雪芹打破了中国文人“努力工作的人被君子所不齿”的旧观念,详细记载了金石学、放风筝、编织、印染、烹饪、园林设计等八大工艺,以使残疾人能够保持健康,弥补先天和后天的不足。曹雪芹曾在蜀都热心地教残疾人系风筝,并帮他用这个行业养家糊口。他在《南方放风筝记》和《北方放风筝记》的序言中说:现在是除夕,我总是冒着雪。我满载着鸭、酒和新鲜的蔬菜,高兴得对太阳说:“我本不想放三五只风筝,却得到了沉重的报酬;收入* * *独享……”这既体现了曹雪芹与叔父的情谊,也体现了曹雪芹扶弱济困的高尚情怀。
曹雪芹小传(周·)
雍正二年(陈佳1724),四月二十六日生。
雍正三年(宜四1725),四月二十六日,芒种迎来了它的第一个生日,所以以芒种为标志。
雍正六年(武神1728),其父曹福被判犯有盗窃罪,回京。住在蒜市口。
乾隆元年(陈冰1736),各种“罪钱”被赦免,家庭恢复小康。十三岁(书中,我会在元宵节去看妈妈,一直到除夕。宝玉也是十三岁。事情发生在2008年4月26日,那天正好是穗籽节(书中的花会)。
乾隆二年(丁四1737),正月,康熙城陷。陈是县王银喜的生母(书中的“老王妃”已去世)。
乾隆五年(庚申1740),康熙阴娃太子长子弘熙谋立朝廷,背后捅乾隆一刀,未果。秦雪的家庭又被拖垮了,它又被偷了,于是这个家庭破裂了。雪芹穷且漂泊。他以前是内务部的笔杆子。
乾隆十九年(徐佳1754)《赤岩斋重评石》终本初抄(未完成)。
乾隆二十年(义海1755),石头的故事还在继续。
乾隆二十一年(丙子1756)第七十五回前脂肪批记载:“乾隆二十一年,丙子五月初七日清。缺中秋诗,一俟雪琴。”是为了当时稿子的进度。由智延斋和Tamenosuke写的。
乾隆二十二年(丁丑1757),好友敦诚为纪念曹雪芹写了一首诗。回头看看右翼宗教学的夜话,我劝不要做一个有钱的吃货,“不如在黄叶村写一本书”。此时,雪琴已去西山,离开了敦惠伯府梁家(西城石湖胡同)。
乾隆二十三年(戊寅1758),他的朋友敦敏自然写下了从夏村到桂味的诗,并咏唱了许多关于雪芹的诗。
乾隆二十四年(集贸1759),现保存集贸版和《石头记》手稿,“阎志”批语日期开始。
乾隆二十五年(陈赓1760),有《陈赓版》和《石头记》四次被严斋阅评。
乾隆二十六年(辛巳1761),回金陵后回京。每次朋友的诗里说“秦淮旧梦犹在”“官苦闷,梦回故里”,都暗示着《红楼梦》的写作。
乾隆二十七年(仁武1762),敦敏写了《带刀酒歌》,记录雪琴深秋来访时的饮酒情况。胖批评:《午后重阳》有“求书甚急”之说。重阳之后不再批语。有故事的时候。
乾隆二十八年(贵妃1763),春末二月,敦敏诗邀雪琴三月初相聚(为敦诚祝寿)。还没有。秋天,我爱长痘的儿子,悲伤成了病。胖批评:“...书还没写完,秦就哭死了;我为雪琴哭泣,但我的眼泪仍在等待耗尽……”被记载为“壬午年夜”之死,经考证,知为“年夜”之误。四十岁就去世了。
乾隆二十九年(沈嘉1764),敦诚写了一首诗:“晓凤昨日刷题词”“四十年太薄”,都是历史佐证。
在清代,只有少数人知道曹雪芹是谁,一般人一无所知,甚至无法断言是否有此人。20世纪20年代初,胡适第一次把曹雪芹作为一个严肃的文学课题,对他的真实存在和家世进行考证。此后,关于曹雪芹本人的系统深入的论述就很少了。在《曹雪芹新传》(山东画报出版社)中,周先生对曹雪芹本人作了系统而深入的论述,从曹雪芹的“圆心”出发,不断把半径延伸到他的整个家庭和他所处时代的整个背景,从而丰富了曹雪芹的思想、人格和艺术追求。全书由两条主要线索组成,一条是曹氏持家史,一条是秦雪心学史,两条线索相互交织,又相对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