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理论的早期电影

在早期的电影理论著作中,最重要的是V .林赛的《电影艺术》、V .弗里德伯格的《银幕上的绘画之美》和H .明斯特伯格的《电影&心理学研究》。原德国弗莱堡大学心理学教授,1892赴美国哈佛大学任教。他在美国发现了电影的“新艺术价值”,写了《电影——心理学研究》一书,出版于1916。

明斯特伯格第一次将格式塔心理学的原理运用到电影研究中,但他并没有像另一位格式塔心理学家r·艾因海姆那样用格式塔心理学来研究电影的素材,而是着眼于观众的心理过程。

明斯特伯格在高级知识分子普遍鄙视电影的年代开始研究电影,所以他明确表示,他为电影写书,是为了在理解电影上“把高级智能和普通智能融合在一起”。他写道:“摄影戏剧艺术形成了这么多独特的新特点,这些特点甚至与舞台技巧都不相似,于是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不再是戏剧复制品的摄影戏剧,难道不是应该承认其审美独立性的新艺术吗?”他对电影和戏剧进行了明确的划分,指出电影具有戏剧无法比拟的三个特征:现实主义、时空变化的自由性和特写能力。可见电影“加入了很多摄影技术上可行,但舞台上绝对不可能的因素,于是电影慢慢离开了戏剧的道路,改变了方向”。因此,在书的第二部分,他分析了高速摄影(慢动作)、逆向摄影、套印、模特摄影等一系列电影技巧,要求电影不是“用主动摄影更完美地复制舞台剧”,而是要”。明斯特伯格作品的第一部分《摄影戏剧心理学》将心理学应用于电影研究,完全抛弃了当时文艺研究中已经出现的弗洛伊德的理论,即强调艺术体验的潜意识和梦幻性。他将电影与观众的关系解释为一种互动关系,并指出人们对电影影像活动的感受,除了被动地依赖视觉暂留原理的生理功能外,还具有积极的思维过程,因此他认为观看电影是一种“积极的过程”和“强烈的思维活动”,在这种过程中,观看者是制作者的合作者。"

这些最重要的早期电影理论著作之所以都在美国,与大卫·格里菲斯的崛起和美国电影在艺术上的质变有关,这些著作在理论上肯定了电影的艺术地位,也让美国电影界对格里菲斯之路的正确性充满信心,促使美国电影在艺术发展上领先欧洲。然而,正如J. Monaco所指出的,“从20世纪20年代初开始,理论的中心转移到了欧洲。在随后的50年里,来自法国、德国和东欧的思想家主导了电影理论,而美国主要转向现实——更关心电影批评而不是抽象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