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扎11刀死亡四处至命伤凶手自手了该不该判死刑
扎了十一刀死亡,四处致命伤,凶手自首。是否判死刑,要区别对待。
扎了十一刀,四处致命伤,属于性质特别恶劣,情节严重,如果嫌疑人不是未成年人或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一般要判死刑。
《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