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新振留在养父母身边,郭刚堂希望大家不要去打扰儿子,你怎么看?
被拐失踪的孩子,成年后再找到。在既往能看到的新闻中,留在养父母身边的占多数。?换位思考一下,其实可以理解。几十年的养育之恩早就有了深厚的感情。加上从小在养父母这边长大,工作生活包括人际关系都在养父母这边。放弃一切,回到亲生父母那边,不太现实。
如果真有这样做的,可能还会被指无情。而对于郭刚堂来说,找到儿子,看到孩子一切平安,已经是此生最大的慰藉了吧。所以孩子做什么决定,他都尊重。也不希望因为自己,影响到孩子的平静生活。一家人能平时见见面,联络联络感情就很幸福。
说句不好听的,基本上属于“认贼作父”买家和人贩子一样,都是十恶不赦,你家缺孩子你就买孩子?你特么没想过人家丢了孩子会怎么样?买偷来的孩子,不是贼么?孩子被拐的时候还小,可能哭闹一阵子,“买家”对孩子好,逐渐他就忘了亲生父母,买来的孩子因为时间因素真的跟“买家”产生了亲情。最最痛苦的一定还是孩子的亲生父母,苦苦找寻多年,发现孩子已经决定跟加害人生活在一起了……不过,这就是亲生父母啊!无论孩子的选择是什么,只要他愿意,那就好,“像亲戚一样走动”,能看到你我就心满意足了。
初为人母,孩子一岁个人认为拐卖是比谋杀孩子更为性质恶劣的行为。孩子死了,父母一下子接受最坏的结果,剩下的时间就是慢慢消化悲伤。但孩子被拐卖,父母将面对的是无尽的来自未知的折磨。不知道孩子还在不在人世,不知道生活的好不好,有没有挨饿,有没有被虐待,有没有被剜眼割舌丢到街头乞讨……人生有多少种可能,父母就有多少种念头,还有反反复复在以为要找到但并没有找到的希望与失望中徘徊,这种折磨足以让人崩溃,让人自杀求解脱。杀人诛心。如果说人贩子是比谋杀孩子更恶劣的凶手,买家就是帮凶,甚至应该是教唆犯。
男孩传宗接代惹的祸看新闻说,养父母和两个姐姐对郭新振呵护有加,供他上大学,出钱在城里买车买房。养父母家已经有两个女儿了,大女儿都快成年了,还要再买一个儿子,取名叫“新振”,你们家是“重新振新”了,但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呢,有没有想过他们失去孩子,肝肠寸断?养父母家的两个亲姐姐,也是真的惨,明明自己是父母亲生的,不仅得不到父母的资源,还要倒贴给一个买来的“野种”“凑钱买房买车”。
要是亲弟弟的话,至少还能安慰自己“都是一家人”。所以说,不管亲不亲生,只要你是男的,只要你是“弟弟”,你就可以吸姐姐的血,就可以享受整个家族为你提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