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为谁服务
为人民服务,检察权来源于人民,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检察工作要以人民满意为终极目标。因此,如何在情感上认同为人民执法、在行动上落实为人民服务、在效果上达到让人民满意是需要我们检察机关持续思考的问题,也是一名检察工作人员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最根本落脚点,我国宪法规定了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要为人民服务。同时,我国宪法还规定我国实行依法治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担负了确保法律得以公平、公正的实施,推动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为人民健康、快乐、幸福的生活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的重任。因此,无论是作为一个国家机关,还是作为我国法律实施的监督者,为人民服务都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
《中华人民***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五条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坚持司法公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守法定程序,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应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检察院工作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