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了怎么办,怎么挂失

身份证丢了挂失方法如下:

1、身份证挂失,在发现身份证丢失时首先要做的就是身份证的挂失;

2、网络或媒体挂失声明,在当地派出多进行挂失后还需要到网络上进行必要的声明;

3、身份证补办,如果在当地的话直接拿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进行补办即可。补办分快慢两种,收费不一样,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需要到派出所拍照,不能自带照片。

具体手续如下:

1、代办人需持申领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二代证”标准彩色照片二张;

4、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

5、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当事人拿着上述材料可以到公安机关补办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