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数和倍数的概念
因数和倍数的概念如下:
因数意思是指整数a除以整数b(b≠0)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称b是a的因数;倍数意思是一个整数能够把另一整数整除,这个整数就是另一整数的倍数。
因数与倍数的关系如下:
因数和倍数是相对的,倍数一般比自己大,因数一般比自己小比如12÷4=3,12是4的倍数,12也是3的倍数,4是12的因数,3也是12的因数不能说12是倍数,3是因数,同一个数,最小是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和它最小的倍数相等,都是它本身,没有最大的被数。
因数介绍:
是指整数a除以整数b(b≠0)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称b是a的因数。在小学数学里,两个正整数相乘,那么这两个数都叫做积的因数,或称为约数。
相关性质:
1、整除:若整数a除以非零整数b,商为整数,且余数为零,称a能被b整除(或说b能整除a),记作b|a。
2、质数﹙素数﹚:恰好有两个正因数的自然数。(或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此整数自身两个因数外,无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
3、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其它正因数。1只有正因数1,所以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4、若a是b的因数,且a是质数,则称a是b的质因数。例如2,3,5均为30的质因数。6不是质数,所以不算。7不是30的因数,所以也不是质因数。
5、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非零自然数,叫做互质数。
6、1个非零自然数的正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是1,最大的是它本身。而一个非零自然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7、所有不为零的整数都是0的因数。2是最小的质数。4是最小的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