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40岁男子离世捐赠全体大器官可救7人,你如何评价男子的行为?

黑龙江一40岁男子因摔伤导致丧失意识两小时,最终因救治无效而死亡。而男子在生前是签订过遗体捐献书的,捐献了全体大器官(心脏、肺脏、肝脏、两个肾脏)、眼角膜和遗体,能够挽救5个人的生命,让两名患者重见光明。这个男子的行为是很让人佩服的,这种捐献多数器官的情况也是很少见的。虽然男子已经离开了人世,但其精神会永远被人们记住,并且他的器官也将在他人的身上继续发挥价值。

关于这个事情的介绍。

这个男子的名字叫做徐立军,年龄是比较轻的,只有40岁。在生前是非常老实的一个本本分分的人,性格有一点内向。本来以为只是一个摔跤去医院治一下就好了,但却不小心把脑子给摔到了,失去了意识。在清醒的时候,男子也签订了遗体的捐献责任书,同意将自己的器官捐献出去,拯救其他的人。并且男子想让自己身上的某一个器官在别人身上,这样就能证明自己还活着。

如何评价男子的行为呢?

这种大义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也会被这7个受捐献的人永远的铭记。虽然身体不在人世间,但精神是永远流传的,并且还能够让健康的器官继续发挥自己应有的价值。我们要知道,中国人是比较重视身体的完整性的,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悔之。所以即使捐献也只会捐一些不会破坏完整性的器官,比如说眼角膜,对于身体的内脏是不会捐献的。所以这个男子的行为是很勇敢的,而男子的家人也是很明理的。

总结

这个社会上是存在很多爱与美好的,所以我们也要对生活充满希望,积极的活着。如果你认为自己对于社会毫无贡献的话,你也可以去思考一下要不要签订遗体捐赠责任书,即使自己出了意外,那身体上的某一个部分也会永远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