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拍黄瓜被罚1万合理吗?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一家火锅店因超出许可范围售卖凉菜,被通知行政处罚1万元,并没收21天赚得的139元。
有的网友评论说监管部门吹毛求疵、小题大做、管得太宽,有的说火锅店得罪人了,有的则说是监管部门要搞创收。
“从感情的角度来讲,我只能对他表示同情。但从规则角度来讲,我认为罚1万块钱很对。”钟凯说,按照国家食药总局发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如果餐馆要卖凉菜,厨房里面需要有专门的凉菜间,且凉菜间的面积不能小于厨房面积的10%。“在餐饮环节最大风险是集体性的食物中毒,中毒最大问题是微生物污染,最大污染源是凉菜以及被凉菜污染的熟食,所以才对凉菜的要求这么严格。”而黄埔区这家店申报的时候就没有申报凉菜,“说明它没有做凉菜的条件,如果造成大规模的食源性疾病,他赔的钱远远不止1万。”
事实上,因违规制作销售凉菜,造成食客腹泻、中毒等案例非常多,相关处罚案例也比比皆是,只是大家不注意罢了。并且,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抽查结果,凉菜类食品的合格率比较低,部分销售凉菜的餐厅卫生状况堪忧。